從父母的期望壓力釋放出來
每一個家庭有著一套理想和期望傳給他們的下一代。我們的家庭也不例外。我們都是在父母既定的某些目標下成長的,不管有意或無意,明顯或微妙。在亞洲的文化,非常強調於確保他們的子女人生的成就。這種壓力不僅來自父母,也來自整個家族:祖父母們、叔父舅父和姑媽姨媽等。儘管我們家人的初衷是好的,但我們從小背負著這種壓力,會導致不敬虔的後果。
(English > Being unburdened from our parents’ expectations | 简体中文 > 从父母的期望压力释放出来)
諷刺的是,即使我們的家庭強行良好信徒的價值觀,卻沒有透過聖靈告訴我們如何以神作為親密父親的關係,我們會發展出一種不良的宗教行為,只為扮演基督徒「角色」。沒有透過聖靈,與神產生積極的關係,這種「信心」是死的。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
正如神在《申命記》中的記載,耶和華也設定某些清晰的指引,教導父母們如何指導子女們:
- 認識神是他個人的神|告訴子女們神是與我們相近的,他們可以隨時呼求祂(《申命記》第4章7節)
- 祂的旨意完美|教導子女遵行祂的誡命,是公義又良善的,有益於他們的生命(《申命記》第4章8節)
- 全心全意敬拜祂|展示一生全心順服神的旨意和誡命(《申命記》第4章9節)
- 參加聚會聆聽聖經的話語|與其他信徒的孩子們一起,經常聆聽神的話,一起敬拜(《申命記》第4章10節)
- 不要只對神提供咀唇上的事奉|教導子女對神懷著崇高的敬畏(《申命記》第4章10節)
那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又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申命記》第4章7-10節
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提摩太前書》第4章13節
當我們閱讀神律法的上下文,我們可以見到人們為何會曲解經文《箴言》第22章6節這句話,它說:「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第22章6節
通常,經文被誤讀為:「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路⋯⋯為了在這世界上,根據我們對他/她的願望和期盼取得成就,就是到老都做得好。」
事實上,這種欲求沒有什麼不對。是崇高的。
當一對父母的希望和期盼,開始遮蔽神的誡命-要教導孩子們尊敬和跟隨神,挑戰就來到。孩子們最終會希望滿足他們父母的期望多於神的誡命,往往會轉向父母成為他們的偶像。請參閱:《我們無意地崇拜父母的4種方式》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第6章5節
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約翰一書》第5章21節
信靠神會照顧自己的子女,可能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因為每個人有強烈保護孩子的本能。父母有許多恐懼和關心。然而在神有無限的智慧,神曾警示所有父母:「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節錄《申命記》第章10節)
神的道路完善,人的期望不是
每一個世上的父親或母親都虧缺了神的榮耀。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第3章10,23節
父母常常灌輸他們認為是「正確」的期望給他們的兒女,其實這是自我中心。他們這樣做可能是在不自覺的意識下。
例如,他們會期望子女們:
- 以某種方式行事(基於父母的期望和個性,勝過神給兒女的恩賜和個性)
- 以某種方式思想,相信某種東西(對父母至為重要的)
- 滿足歷代流傳下來的家庭願望
- 成就父母未達到的理想
- 避免父母所受的貧困、創傷和痛苦
- 不落後於其他的同輩,以免令父母們「丟臉」等等
雖然這些慾望和期盼沒有被明確指出,但父母的選擇和身體語言往往會表露無遺。
這種壓力能窒息成長中的人慶祝神創造他們的能力,因為他們的父母已經為他們設定不同的標準。
這會提升一個孩子是否真的無條件地被接納和被愛的問題。在最極端的情況下,這種壓力可以令一個女兒或兒子覺得被困和奴役。假以時日,它會挑起沮喪、羞恥、憤怒,甚至悖逆。請參閱:《隱藏在家人期望中的羞恥感》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第6章4節
天下沒有完美的父母,也沒有完美的育兒方法。
父母們可以盡其所能教導孩子們,但仍然在不知不覺中把他們引向滅亡之路,皆因他們在最初期沒有教導他們尋找神。因此父母應當教導子女「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馬太福音》第6章31-34節
沒有父母有權力決定他們子女的命運。惟有神有這些權柄和能力。所有靈魂都是屬於神的。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馬可福音》第8章36節
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結書》第18章4節
父母的期望對我們的影響
作為孩子,每一個都會渴求在任何情況下取悅自己的父母。這一個渴求隨著我們長大成人,甚至延續到父母去世之後。
儘管我們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已經滿足父母對我們的期望,但也會有廣泛的影響。例如:我們如何看自己(我們的身份),關於人生(我們的展望),和關於我對別人的行為(人際關係)。
以下的列表顯示我們與神的關係可能也受到影響。
子女們能夠實現他們父母的希望和期盼 | 子女們不能實現他們父母的希望和期盼 | |
可能產生的感受 | 驕傲、優越感、自視過高、自我權利 | 自疚、羞慚、自卑、不安全感、怨恨、憤怒 |
這種情況可能會因而加劇 | 父母和親戚們的稱讚和刮目相看 | 持續的壓力、譴責、缺乏愛的保證、缺點沒有得到饒恕 |
一種常見的焦慮 | 會潛意識地渴望父母的肯定,持續感到要有良好表現的壓力,不能慶幸可以作為一個獨立個體 | 會潛意識地渴求父母的肯定,可能感到被拒絕,不能被欣賞作為一個獨立個體 |
與神的關係 | 不可能感到深切需要神,或渴慕謙卑在祂面前 | 感到焦慮,不配神 |
請參閱:《被父母有條件地接納的創傷》
我們對自已父母的期望的影響
我們各人都有對自已父母的期望,不論我們說不說出來。這只會令我們失望和沮喪,因為沒有父母是全知的、滿有憐憫的,或是完美像神的。請參閱:《父母帶來的創傷需要被醫治》
至於神,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華的話是煉淨的。凡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詩篇》第18篇30節
我要宣告耶和華的名;你們要將大德歸與我們的神。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命記》第32章3-4節
有時,甚至連最優秀的父母也會犯錯,誤解我們的需要和渴求。作為信徒,最重要是理解這種行為是得罪自己-不因為他們的意圖是壞的或惡意的,而僅是屬「未達標」的罪,因失敗於他們沒有對我們做正確的事。罪惡造成傷害,我們必須承認那痛苦,以期得到聖靈的醫治。
更重要的是,若父母不相信耶穌的,他們不順從神的話和聖靈,經常會受我們魂的仇敵-撒但和邪靈的影響。魔鬼其中主要的詭計就是:偷竊、殺害和毀壞我們的家庭和兒女。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歌林多後書》第4章4節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第10章10節
我們的失望最終導致批判,就如:「我的父母應該⋯⋯,」「我的父母沒有做⋯⋯」,或「為何我的父母不這樣做⋯⋯?」這會引來苦毒,結果反而銷滅聖靈與我們的同在。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帖撒羅尼迦前書》第5章16-19節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希伯來書》第12章14-15節
一個指引禱告
以下的一個指引禱告,引導我們卸下父母對我們期望的重擔,同時也卸下我們對父母的期望,藉此更新我們與神的關係。
當我們真誠地奉神為心中的主,我們就能更純真地愛自己的父母。我們就不再返回舊的生活,為父母的肯定而感到焦慮。我們就會自由地用基督的愛去愛我的家庭。
最重要是我們要確認神終極和最高的目的,是要安放我們在我們的家庭中,為的是使我們全家都與神和好歸向祂。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原文是肉體;本節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歌林多後書》第5章14-18節
讓我們一起禱告。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因祢是分賜各樣恩賜和各樣全備東西的眾光之父。我為我的父母感謝祢,雖然在我的家庭中,我不是常常感到被完全的愛、喜歡和了解。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各書》第1章17節
當我禱告,我邀請聖靈鑒察我的心,告訴我有什麼隱藏的事情,連我自己的耳朵也未聽過和未公開承認的罪。
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詩篇》第139篇23節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心存剛硬的,必陷在禍患裡。《箴言》第28章13-14節
我曉得有時候我的心靈麻木,閉口禁聲,以表示對父母的尊敬。但一路以來附帶損害的是神賜給我的身份和個性。我壓抑和否認自己本能的渴求和感受多年。今天,我把它們帶進光明中,因此我的心靈不再受制於人為的框框。聖靈,請祢甦醒我的靈!
因為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原文是住在永遠)、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以賽亞書》第57章15節
首先,我要懺悔對父母的期望。這曾導致我對他們的失望和持續的批判。這些包括(請依聖靈的引導,列出所有你對父母的期望和批判)。聖潔且完美的神啊,我丟棄我所有對父母的期望,並求祢饒恕我論斷他們的罪。因為他們不曉得。
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第23章34節
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第23章9節
我承認有時候我會感到(請開聲說出任何苦毒感受,即如:覺得失望、被眨低、沮喪、憤怒等。)
聖靈,請祢把生命活水澆灌我的內心,醫治我的心痛。多年來我曾強忍着怨恨和憤怒,扼殺我的屬靈生命!今天,我奉耶穌的名悔改。讓我成為新的,重新更新自己對神的承諾。請以祢的愛充滿我,因此我能用來自神的愛,愛我的父母,而不是出於罪性的我、焦慮、任性的心。
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約翰福音》第7章38-39節
今天,我奉耶穌的名饒恕父母所有的缺點,和他們對我的虧欠。因他們不曉得。我容許他們犯錯,及接納他們的缺點,因為他們不完美,正如我的不完美一樣。我用神的愛祝福他們健康。奉耶穌的名。
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第23章34節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馬太福音》第7章1-5節
其次,我承認父母對我的的期望和批評。他們要我(請列出他們所有的期望。)這些期望曾成為我心中的重擔,不管我是否表露出來。我試著對父母表示尊敬,但我承認內心是受傷的。
當時我的心情不好,就試圖以不健康的方式應付或補償。我承認我感覺有(請開聲說出任何苦毒感受,例如感覺壓力、焦慮、負重、被困、被誤會、窒息、禁聲、被忽視、不被喜歡、羞恥、愧疚、沮喪、憤怒等。)
結果,我借助一些應對機制使自已感覺好些(請列出你的應付機制)。我奉耶穌的名丟棄這些應對機制。我宣告我不須要依靠它們,因為即使「我的父母離棄我,神必收留我!」我會隨時投向耶穌當我感到焦慮。神必不會拒絕和誤解我。
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詩篇》第27篇10節
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他必叫你們升高。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彼得前書》第5章6-7節
今天,我奉耶穌的名放棄父母對我的期望。我宣告我是神的兒女,我首先和最重要的就是跟隨祂。我不再是家庭的意願和期盼的畏懼奴隸,雖然我很親愛他們。我要首先對全能的神盡忠。祂將引領我在祂美善的道路上愛我的父母,向他們的顯明基督的愛。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馬書》第8章12-17節
我棄絕父母對我身份說過的所有咒詛,並粉碎他們話語對我內心的影響,包括(請列出他們說出不友善的言論),例如:「若你不聽從我的忠告,一定失敗,」「你作岀的是愚蠢的選擇」等。)神,請祢從他們話語的陷阱中釋放我,取而代之把祢的平安賜給我的心和靈。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翰福音》第14章27節
現在我把手按在心上為我的心和靈魂禱告。聖靈,請祢挪走我心和靈魂中苦毒的種子,由於我的父母的慾望、言語和行為所種下的;我也把我的心放在祢的關愛和指導下。祢曾應許永不撇下我為孤兒,並且當我向祢呼求祢必會來。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約翰福音》第14章17-18節
今天,我饒恕我的父母想把我放進他們們製造的「盒子」裡。有時,這盒子在感覺上更像一個棺材。
第三,我承認我作為女兒/兒子的矛盾情緒。我承認我曾感覺(例如:焦慮、驕傲、具備資格⋯等。或焦慮、沮喪、矛盾、譴責等)。
這讓我認為自己是(請列出不敬虔的自我價值觀⋯⋯等。)奉耶穌的名我丟棄這些。這些都不是神要對我說的,或是祂對我的看法!我宣告我是神的兒女,是神很久以前美好的創造。我的天父為了特別的目的,創造出獨特的我。我饒恕我的父母沒有為我尋求神的旨意,而把他們自私的意願強加於我身上。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第2章10節
最後,我饒恕自己作為一個女兒/兒子的缺點,從撒但不停的控訴中得釋放。
我祈求我的神,我們的靈魂是屬於祂的,幫助我的父母滿足他們的所有要求,我也會尊敬他們並幫助滿足他們的真正需要,但我不能作他們的救主。祢才是他們的救主!
我切斷所有與父母的不敬虔魂結,因它把父母變成我的偶像,被他們的情緒和命令所奴役。
主,求祢為我造一個清潔的心,和正直的靈,因此我能看父母像祢看他們一樣。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或譯:堅定)的靈。《詩篇》第51篇10節
使用我作為我家人中傳播你的真理和光明的器皿,因此他們會認識獨一的真神。天父,祢愛我和愛我的父母一樣。祢差祢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因此我們都能重新與祢和好。求教我每一天都實踐祢愛的恩典、忍耐和恆心,且每天都能忍耐,不是靠自己的力量,而是靠聖靈的能力。我會在家庭中作基督的使者。
他對我說:這是耶和華指示所羅巴伯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撒迦利亞書》第4章6節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歌林多後書》第5章20節
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請參閱:《按聖經範疇尊敬亞洲父母》
見證
「我過去的人生實在是一個牢不可破的堅壘。我容讓自己過去的話語和錯誤控制我的一生。
在跟一些朋友禱告期間,聖靈揭示我過去高度評估別人對我的期望-丈夫父母的標準,期望我成為一個超級母親,關顧到孩子們的精神和感情。這讓我背負著過度的焦慮和恐懼。當我不能達到那些期望,情緒上就會產生內疚和羞愧。
我禱告,祈求破除這些話語的創傷和期望對我的影響,因為我已經被耶穌的寶血所潔淨。耶穌比這世上任何的更有能力,包括話語或是那仇敵。
然後聖靈啟示我們終極的問題,不只是過去的創傷、話語和期望,而是我的心。
一位禱告夥伴鼓勵我把心交給神。我想:「這是什麼意思?」我沒有交託神嗎?我此刻是已經禱告丟棄我的過去,及對自己的期望。
禱告之後我有點疑惑。我思考了一會兒。我理解自已是不太相信神的應許。可以這樣說,因為我總是想為別人的期望而活,我覺得神不會給我好的東西。
然而改變發生了。我禱告、尋找和求問,然後放手。我所理解的答案是:要靠著閱讀和默想祂的話語,和不住的禱告等候神。答案看似簡單但意義深長。
最近我聽到一篇講道,關於要作一個信心的僕人,要始終持守,即使在遭難的日子。關鍵是我們的信心是倚靠神的信實和良善,並不是倚靠我們的。
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耶利米哀歌》第3章22-23節
神的慈愛、美善和拯救的盼望永不改變。祂知道我們的軟弱,但神的話語是滿有能力的武器能保護我,因此我可以堅持到底。感謝神,我從此能夠整夜安睡。當我在神和聖靈裡面,我不再害怕提及家庭的混亂。我學習全心信靠神。」
閱郵件推送,接收網站最新發布提醒,請點擊 此處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