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得自由
認罪悔改向神說對不起,是信徒在世與神同行時,不可或缺且不斷要做的事。正如我們與別人相處,有時會做了一些事或說了一些話冒犯了對方,我們都須要向對方道歉,更何況我們冒犯的是聖潔的神呢!我們不是更加須要和祂修補關係嗎?神在起初已經訂立了宇宙定律,和靈性定律來維持我們和祂的關係。
(English > Confessing to receive freedom | 简体中文 > 认罪得自由 )
有見及此,仁慈的神就賜下聖靈住在人的心?,隨時指證我們所犯的罪,因此我們能與全能的神恢復良好關係。祂因為太愛我們而不容許我們離祂遠去。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第1章9節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約翰福音》第1章9節
為什麼虔誠的信徒要坦白認罪呢?
這樣,我們簡單地向神認罪就足夠了嗎?是的,確是如此,不過只限於我們知道那些是什麼罪!
從我們接受基督耶穌作個人救主時起,撒旦仍然每天動搖我們對神忠誠的心。因撒旦是個說謊者,我們稍不經意就會被牠佔據我們的心,叫我們自我欺騙,甚或連聖靈也想欺騙。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旦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使徒行傳》第5章3節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身邊有靈性比較成熟的人,他們願意付出愛心來幫助我們,去辦認有什麼地方不討神喜悅。以下是其中的一些原因:
1.我們須要幫助去驗證我們的盲點
我們的靈性生命會有盲點,而我們不知道它們存在,因此給罪打開了門。有時我們甚至忽略這些盲點,因為我們不曉得在神看來是極為嚴重的。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馬太福音》第7章3節
2.撒旦是狡詐的
人被撤旦欺騙非因不愛神,而是因為我們的敵人太狡詐。撒旦不會直接攻擊我們,因知我們對牠的詭計有所防範;但當我們稍為掉以輕心,牠就趁機在我們不知不覺之間潛入。撒旦像一個賊沒有有效武器可以攻擊我們,惟有使用謊話和詭計。牠躲藏在我們內心的黑暗處,形成很多無知、疑惑、不信、恐懼、羞辱、驕傲、焦慮⋯⋯最終導致我們不了解神的真實本性、仁愛、能力和旨意。
我們先要明白問題所在才找到解決辦法。因此我們需要主內的弟兄姊妹用智慧、指導和憑著愛心對我們說誠實話,幫助我們把撒旦的謊話從我們生命中連根拔起。
3.被我們的罪阻隔
聖經警告我們,我們的生命會被罪的黑暗弄瞎眼睛,使我們與神隔絕。
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希伯來書》第3章13節
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那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約翰一書》第2章11節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以賽亞書》第59章2節
4.當兩、三個人一起禱告,能產生力量去捆縛仇敵的屬靈的營壘
經上清楚說明這個力量是來自我們一起同心的禱告。請留意《馬太福音》第18章裡特別指出,當兩個或以上的人一起奉主的名禱告,求任何事都必蒙神應允。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第18章18-20節
5.我們蒙召是為要彼此建立
沒有一場戰爭只得一個士兵作戰?又或是一個派對上只有主人家自己出席?
在群體裡我們可以凝聚力量和彼此記念。沒有人,無論他多麼堅強,也會隨時變成一個孤島被撒旦的詭計攻陷。即使是有很好見證的牧師和傳道們,他們通常也邀請有承擔的夥伴和導師一起禱告,藉以鼓勵他們,提醒他們,甚至跟他們一起經過試探和掙扎的時刻,才能把神的事工作出果效,而其餘的信眾們也藉這種關係得裨益。
又要一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希伯來書》第10章24-26節
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或作: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以各樣的智慧),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歌羅西書》第3章16節
6.我們要把羞辱的鎖錬粉碎,必須先把它們領進光明中
假若有關心我們的人,願意用神無條件的愛與我們同行,那會幫助我們藉著聖靈的能力把內心的黑暗驅走,進入光明,從而粉碎我們生命中的羞辱和罪咎感。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第4章8節
要各人持續勝過罪惡和守住彼此承擔的責任是極具關鍵性。有一種羞恥心會狡猾地攔阻我們不主動去打擊罪惡,反而趨向自我放棄,陷入承認失敗的狀態。那會對我們造成極壞的影響,因為主耶穌已經為買贖我們的自由付出了重價!
7.在世時總比在審判日好
請想一想,會不會我們在活著的時候,就對被我們得罪的人認錯求饒恕,這樣好呢?還是等到末日審判時,跟所有人在全能的、威嚴的,聖潔的神面前認罪好呢?到那日,恐怕太遲,永遠再無回頭的機會了。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馬可福音》第4章22節
我們都是蒙召活在祂的慈愛、喜樂和平安裡的人,這應許是神在我們得蒙救贖,並且領受了聖靈的印記之後。讓我們盡力去找尋一些可信任的,和有承擔的主內弟兄姊妹的幫助,在神面前把我們內心的污穢罪孽清除淨盡,認罪悔改得以重獲自由。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拉太書》第5章22-23節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以弗所書》第1章13-14節
閱郵件推送,接收網站最新發布提醒,請點擊 此處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