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玷污了我們的血液和聖殿
皮膚是人體最大的器官,具有保護內臟和調節體溫的重要功能。神創造我們的皮膚是為了保護我們。祂的本意是好的。然而今天,有一種趨勢是用彩色墨水刺穿並注射,這一過程不可逆轉地污染了我們的血液和免疫系統,這一切美其名為「身體藝術」或紋身。如果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而我們的皮膚是它的保護牆,我們是否應該污染它,並在上面塗上「塗鴉」呢?
(English > Tattoos defile our blood and temples | 简体中文 > 纹身玷污了我们的血液和圣殿)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 《哥林多前書》第6章19-20節
神的話提醒我們,當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時,我們的身體是用耶穌的血買來的。有了這個屬靈真相,我們應該記住,當我們在地球上的時候,我們僅僅是我們身體的看護者。只有耶穌,真正的主人,才有權利決定如何使用和享受我們的身體。
對於紋身來說,神的話語是非常直接的。我們不能在身體上紋身。這條誡命是這樣說的,「你們不可以…紋身自己」,和十誡一樣清楚和直接,十誡說,「除了我,你們不能有別的神」,「你們不可以為自己雕刻像」,或者「你們不可以謀殺」,等等。它沒有含糊不清的餘地。
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第19章28節
看看紋身到底對我們的身體有什麼影響或許會有所幫助。
紋身會污染我們的血液和免疫系統
在許多國家,有紋身的人如果是在最近6到12個月內紋身的,就禁止捐血。顯然,紋身並非完全沒有風險。新興的研究,其中一些最近才出現在2019年指出,這對我們的身體有潛在的有害影響。
1.所有紋身墨水都被金屬和有毒顆粒污染
紋身墨水並不是一個受監管的行業。紋身墨水中使用的顏料已經被批准用於打印機墨水或汽車油漆,但不適用於人體。即使是標記為「有機」的紋身墨水也含有防腐劑和鎳、鉻、錳或鈷等污染物。最常見的成分是炭。第二種是二氧化鈦(TiO2),它也被用於食品添加劑、防曬霜和油漆。
我們大多數人都會反對在心臟或腎臟中注射金屬和有毒化學物質,但對我們最大的防禦器官-皮膚可能就不會這麼做了。有紋身的人在進行核磁共振成像掃描前要三思,因為紋身墨水含有的磁性元素會與核磁共振成像的強磁場發生相互作用。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人們會經歷輕微燒傷。
2.這些有毒顆粒會永遠留在我們的血液中
紋身的過程包括用針刺破我們的皮膚,並在第二層注入墨水。白細胞感知到這種「損傷」,就會做出反應,吸收外來顆粒,然後試圖處理掉走它們-除了墨水顆粒的分子太大而無法排出。不僅紋身墨水的副產品會永遠留在我們的血液中,紋身針上的金屬納米顆粒也會永遠留在我們的血液中。
所有這些來自紋身的「廢物」最終會到達我們的淋巴結,這是我們免疫系統的關鍵組成部分。在解剖人體遺骸時,人們也在死者的(變色)肝臟中發現了這些毒素。雖然醫療專業人員可以觀察到這些副作用,但他們還沒有完全了解它們的長期影響。
聖經說我們的生命是靠我們的血來維持的。不污染它是我們的責任。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未記》第17章11節
3.眾所周知,紋身會傳染疾病
眾所周知,紋身可能會傳播乙肝、丙肝和梅毒等病毒性疾病。在我們的身體上,在聖靈的殿上冒這樣的風險,我們是在榮耀神嗎?神對我們身體的殿的毀滅不會掉以輕心。
豈不知你們是 神的殿, 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 神的殿, 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 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哥林多前書》第3章16-17節
要了解更多細節,請參考《自然》雜誌上的科學報告,同步伽瑪射線熒光成像和μ-FTIR顯微鏡能夠觀察紋身色素在人體皮膚中的過程和作用,以及紋身墨水注入皮膚後會發生什麼?和在人類淋巴結和紋身中發現了來自紋身針的金屬顆粒,及紋身是輸血傳播疾病的危險因素。
選擇世俗的形像或神的形象
儘管有風險,紋身正變得越來越普遍。然而,耶穌基督的追隨者們卻不以世界的樣子或行為為榜樣。我們蒙召,乃是要分別出來而歸與神,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後書》第2章21節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羅馬書》第12章1節
聖經提醒我們,我們已經是神的傑作,是祂精細工作的結果。加或減會讓人質疑我們在神眼中如何看待自己。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以弗所書》第2章10節
十誡中有一條教導我們不要雕刻任何崇拜和尊敬的形象。在過去,人們渴望用木頭、銀或金製作這些圖像。今天,我們很想把它們直接刻在自己的身體上。這可以說是一種偶像崇拜。我們的身體是為了給神帶來榮耀,而不是給我們自己帶來關注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出埃及記》第20章4節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以賽亞書》第42章8節
紋身的起源甚至在耶穌基督出現之前就開始了,傳統上紋身與迷信、巫術、萬物有靈論、偶像崇拜或異教象徵聯繫在一起。我們今天仍然可以在台灣、婆羅洲和波利尼西亞群島的土著部落中看到這種做法。
考古學家還發現了古代赫梯人和亞摩利人崇拜偶像時使用的身體紋身標記。 《聖經》暗示這種行為在神眼中是可憎的,可恨的。令人反感的不是我們紋身的形象,而是異教徒紋身的做法本身。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就得罪了主。
只要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 神。 《申命記》第20章17-18節
此外,紋身還被用來識別妓女、奴隸、三合會和罪犯。
今天,紋身的象徵意義被視為時尚和可取的。這樣的私慾是屬乎肉體的,不是出於聖靈的。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 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約翰一書》第2章16-17節
接受神的身體印記,而不是人的
也許我們已經或正考慮在身上紋上基督教的聖像或經文。這能討神的喜悅嗎?
神的話提醒我們,我們的靈性,或我們神聖的人,永遠不能由人類的設計和技巧來表現。它只會是一個可憐的或貶值的插圖。
我們既是 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 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 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使徒行傳》第17章29-30節
聖經繼續告訴我們,我們可以期待一個不同的身體標記-一個由神自己創造的身體標記。啟示錄在描述天堂的時候告訴我們,那些始終忠於神的人,會在我們的額頭上留下印記。願我們的身體(血、皮膚和其他器官)不沾染任何塵世的污穢,在神面前成為一個無瑕的神性的人,直到那一天受神的印記。
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裡有 神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都要侍奉他,也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 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啟示錄》第22章3-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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