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隱藏的潛意識動機使我們犯罪
我們經常不會考慮自己為何會做某些事,但神會。神的話,說祂評估我們的動機多於我們的做法。我們會做一些外表看來是善良,或甚至是比其他人傑出的事,但卻是我們的創造主所不喜悅的,理由是因為動機出於自我中心。試想像一下,有一天為自己在世上所做的一切,來到神面前期盼得到稱讚和奬賞,卻反而得到譴責和拒絕。結果是何等無情的打擊!
(English > Hidden subconscious motives can enslave us to sin | 简体中文 > 隐藏的潜意识动机使我们犯罪)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加福音》第16章15節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馬太福音》第6章1節
好消息是我們可以阻止這種事情發生,若我們從今天起就開始在正常的基礎上評估我們的動機。壞消息是要給自己一個準確的評估,經常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我們是一個差勁的審判官,去針對我們的真正的動機。惟有神自己能給我們一個準確真正的動機評估。
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言》第21章2節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利米書》第17章10節
在我們的盲點上瞎了眼
為了要生存在這個充滿痛苦和創傷的世界,我們大多數的人學會戴上面具,隱藏自己真的感受,好在別人面前表演一場好戲。可惜得很,我們可以掩蓋自己一段長時間,可我們不再知道真正的我是誰,以及我們真正所想的。我們變得會對自己真正的傾向和動機,很有技巧地閉上眼睛。
當我們轉向耶穌,我們會把這種屬靈瞎眼帶進我們和神的關係中。取代戴上世俗的面具,我們現在戴上的是基督徒的面具。我們述說一切看來正直的基督教美善,做基督教有意義的事工-並未徹底察覺我們可能是為了不純正的理由而做。聖經描述這是咀唇上尊敬神,但內心卻不是。對其他人,我們會表現得是個良善的基督徒,但神知道我們選擇行公義是為了榮耀祂,或是為了榮耀自己的緣故。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馬太福音》第15章8節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路加福音》第18章9節
這是屬於個人的瞎眼,耶穌在《馬太福音》第7章1-5節所說的,當我們看到別人的錯,但卻看不到自己的。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馬太福音》第7章1-5節
我們內置的自我保留機制,經常會妨礙我們忠於面對自己的殘酷現實。大多數的時間,我們情願與謬誤的安舒想法共存,而不是痛苦的真理,需要我們自己做出激進的決定。難怪聖經警告我們的心是詭詐的,靈性是生病的。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第17章9節
如何作出購買決定的一個例子
說明我們的自我闡釋如何表現在決定購買的方式中。這裡有一些研究的發現。
Dr. Peter Noel Murray,消費心理學專家,在他的研究中發表:「消費者談及他們的心理過程,描述他們如何調查並衡量產品特性,考慮一個品牌的優勢如何與競爭對手相提並論,以及哪一個品牌最值得花他們的金錢。消費者意識到他們是無情的營銷市場活動的目標。雖然,他們全然地相信自己夠堅強、能獨立思考,不會被營銷者的力量所誘惑。若消費者是理性的,該過程會停止在分析産品功能的程度,並滿足需求和動機上停止。但事實並非如此。它是關乎消費者對導致購買行為的情感回報的看法。」(資料來源:Peter Noel Murray Ph. D., The Myth of the Rational Consumer, Psychology Today)
事實是我們相信自己是客觀的,但其實不是。我們的真實動機躲避我們。我們真正的理由去做那些事情,通常比我們意識到的更微妙。那些消費研究結果持續涵蓋的産品和服務包括:健康護理、理財服務、美容並皮膚護理,非營利組織及事業等等。
我們都想自己是理性和善良的,然則我們經常會買入一些我們不需要的東西,說了一些後來感到後悔的話,或避免身邊某些人只因為自己感到不安?我們是受自己潛意識的恐懼、信念的感覺和內在誓言所驅使。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言》第16章2節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言》第14章12節
我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會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或替自己辯護。我們(錯誤地)認為自己的行徑是美好和純潔的。這妨礙我們看不到我們內心真正的動機會導致靈性死亡。結果,我們不會為它們奉耶穌的名悔改,並放棄饒恕和更新。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加福音》16章15節
讚美神,祂不會讓我們自行其是。若我們邀請祂,神可以也將會鑒察和展示所有我們隱藏的動機。畢竟,祂知道我們的心比我們更清楚。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箴言》第20章27節
這些潛意識壓倒了意識
通過研究人腦的生物學功能和心理上(而不是單單聽人們談及他們自已),認知神經科學家表明,我們的潛意識是:
- 為保護自己的利益所推動
- 不是由理智推動
- 由情緒驅使
- 視覺刺激
- 沈溺於有形的結果
- 專注在開始和結束的事件(之前或之後),多於其間所發生的
- 通過反複接觸某些信息、圖像和社交互動,容易形成信念
我們的潛意識不會仔細考慮我們所有行動的後果。它是憑直覺、視覺驅使和一時的衝動。它是即時的反應和決定憑「預感」或「直覺」,而不是憑邏輯分析。
它是我們習慣的基礎,我們內置的戰或逃、傾向和大多數我們的隱藏動機。我們的潛意識信念和動機可以,並將會經常管治我們的意識傾向。這個正是我們為何會衝口而出,與我們的感受背道而馳,並向我們大多拒絕的罪惡屈服,例如:
我們都會遇上一個景況,當我們要作出不敬虔的決定。它不是因為我們有意識地悖逆神。反而是,我們像是克服於曾下意識地被好奇、怕落後、以前曾許下的諾言(內在誓言)、一個減輕壓力的渴求、一個尊敬父母的承諾等-這些都會認為完全合理,而且根據世界標準看來都是好的。然而,當我們把看似合理的動機,取代以跟隨神旨意為首時,我們結果犯罪悖逆神。
這是為何倚賴我們邏輯頭腦引導我們的生活會是危險的,因為我們不理解事實上我們不是徹底屬於邏輯性的人。我們不能做我們要做的,就是服從耶穌,結果做了一些不應做的,就是犯罪。這本質上是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7章15-24節所提及的。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第7章15-24節
在第23節,保羅描述潛意識的力量克服有意識的頭腦。他提及它正如:「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潔淨我們潛意識動機的能力
很感恩,保羅在《羅馬書》繼續解釋我們有能力勝過我們的潛意識,以及潔淨動機,當我們願意把自己的動機順服在聖靈的指引之下。他在《羅馬書》第8章8-9,12-15節說:「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馬書》第8章8-9,12-15節
讚美神,聖靈會幫助我們辨別和管治潛意識,及我們心中犯罪的慾望、我們內在的思想,還有我們的情緒。祂也能更新我們的動機。我們只須願意悔改,並向祂求而且順服祂的指導。
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歌林多前書》第2章10節
請參閱:《識別和淨化我們事奉神的動機》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羅馬書》第6章12節
請參閱:
《酗酒敵擋聖靈》
《如何查驗聖靈》
《過聖潔生活,脫離罪的權勢》
《聖靈作為我們完美的導師》
《聖靈在救恩上的角色》
《妨礙聖靈果子的七件事》
《被聖靈潔淨是怎樣的?》
《讓聖靈來改造我們》
《我們熄滅聖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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