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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孩童般的信心的潛意識信念

操練 / 信心
耶穌呼召我們成為孩童,以便經歷上帝和祂的國度。想像一下,一個孩子舉起手臂叫他爸爸,或者跟著他爸爸跑。在他燦爛的微笑中,有這樣的純真、敬畏和期待。這就是我們對上帝的信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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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馬太福音》第18章2-4節

當我們覺得自己沒有以孩童般的方式,體驗到上帝無條件的愛時,通常是因為我們在一生中不知不覺地、無意地觸及了各種不虔誠的靈、情感和精神障礙和信仰。我們可以在心裡說父親是好的,但在心裡認為父親是真的就是另一回事了。是什麼阻礙了我們心中孩童般的信心?

1. 自我排斥

我們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當我們拒絕或不喜歡自己的某些部分時,我們本質上就是在拒絕上帝創造的某些部分。有些人可能會問:「 我為什麼要出生?」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沒有意識到,我們指責我們的天父是殘忍的,並質疑祂的仁慈。

這是撒旦最致命的陷阱之一。魔鬼首先引誘我們討厭自己的某些部分,慢慢地怨恨神,放棄希望。當我們落入這種惡魔的陷阱時,我們把自己交給了控告上帝的人。我們甚至可能沒有意識到我們已經這樣做了,因為這些謊言已經在我們的內心深處埋了太長時間。

禍哉!那對父親說:「 你生的是什麼呢?」或對母親(原文作「 婦人」)說:「 你產的是什麼呢?」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說:「將來的事你們可以問我,至於我的眾子,並我手的工作,你們可以求我命定(「 求我命定」原文作「 吩咐我」)。 《以賽亞書》第45章10-11節

在我們能認識父神為他的兒女之前,我們首先需要邀請他的靈來醫治我們童年的焦慮。缺乏自尊、自我懷疑、自我排斥和自我譴責的根源,往往是由於兒童與父母或主要照顧者之間的困惑、傷害或恐懼經歷,而這些人是兒童得到認可的關鍵來源。例如,由於他們自己也受過傷害,一些父母可能會公開或隱晦地迫使孩子表現得如此努力,以至於他們的孩子開始懷疑自己的自我價值。有些家庭的愛會讓人覺得很有條件,很缺乏,或者只是有點遙不可及。這讓孩子們感到沮喪和氣餒。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歌羅西書》第3章21節

小孩子會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擔心自己不值得擁有、不被需要、不可愛或無足輕重。由於害怕被拒絕、被忽視或被拋棄,他們變得內向,「 隱藏」或關閉自己的心。如果被逼到絕望的地步,他們可能會詛咒自己:「 我沒用」、「 我不可愛」或「 我愚蠢」。

這樣的想法太普遍了。撒旦越成功地引誘我們攻擊自己,牠在我們生命中獲得的力量就越大。由於自我判斷或自我譴責的結果,有些人甚至希望消失或幻想他們的葬禮。在最極端的情況下,自我排斥會導致抑鬱甚至自殺。所有貶低人類生命的想法都不是來自上帝。

通過認同這些關於他們真實價值的錯誤信念,受傷的孩子給了撒旦一個立足點,繼續折磨他們,直到他們承認或者想要悔改這些破壞性的內心想法。毫無疑問,言語對一個人的情緒、內心生活甚至身體健康都有致命的影響,這包括我們對自己說的話。

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 《雅各書》第3章8節

當我們為拒絕自我而悔改,為同意撒旦說我們是愚蠢的、沒有價值的、沒有意義的、或者應該死而悔改時,我們也必須為誤解和褻瀆上帝的良善和完美的品格而向上帝懺悔。我們不應該同意撒旦的觀點,我們現在必須同意上帝的觀點,我們是良善的,因為祂用心設計和創造了我們。即使我們的人生一開始不順利,上帝也完全有能力讓我們身邊的一切再次變得美麗。祂是完美的父,為我們解除對堅定不移的愛、接納和讚許的渴望。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 永生」原文作「 永遠」)。然而 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傳道書》第3章11節

參看為自我拒絕和自我怨恨而悔改的禱告

2. 表現

這個世界追求的是「 更大、更好、更快、更強」,並向我們承諾,我們將永遠「 享受我們努力的回報」。

可悲的是,我們也可以把這種基於表現的心態,帶入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中。是的,我們要深思熟慮,「 用恐懼和戰兢來成就我們的救恩」,但我們也要記住「 是上帝在我們裡面作工」。 「 聖靈是從內而外改變我們的。我們可以簡單地在上帝面前休息,知道我們是被愛的。表演的靈會腐蝕我們的心,使我們把上帝看作「 天上的管理者」,而不是我們的天父,他愛我們只是因為我們是祂的孩子。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腓立比書》第2章12-13節

3. 仇恨,痛苦,批判和不饒恕

我們中那些經歷過傷害、拒絕或不公平待遇的人,可能心懷仇恨、痛苦、評判或不饒恕。雖然這些情緒對我們來說可能是公平和合理的,但它們實際上阻礙了我們認識上帝,因為它們違背了上帝的性格。祂是愛、恩典和饒恕的本質。如果一個人的心與上帝的心相反,他就不可能希望看到或認識上帝。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約翰一書》第3章14-15節

4. 對父母的盲目崇拜

聖經在我們與生身父母和永生父的關係上作了區分。我們要尊敬我們的父母,但要用我們所有的心,靈魂和思想來愛天父。

第五誡是孝敬父母。這意味著我們要尊重、教育和供養我們的父母。然而,這並不包括因為我們想取悅他們,從而屈服於他們不虔誠的慾望或控制。我們首先需要效忠的是我們的天父,祂是創造我們,給我們呼吸的那一位。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以弗所書》第6章2節

耶穌對他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馬太福音》第22章37節

人們崇拜他們的父母有不同的原因。對一些人來說,它是關於孝道(孝),儒家學說教導人們,他們永遠被他們的父母和祖先所束縛,因此我們存在是我們欠他們的。這是一種教導,把我們作為我們的「 創造者」和主人束縛在其他人類身上。我們最終會先服務人,而不是上帝。請參閱孝道(孝、肖),源於儒家的家庭規則。

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 《哥林多前書》第8章5節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申命記》第18章10-12節

崇拜父母的另一個原因是,為了在競爭中得到他們的認可和關注。在家裡有虐待、偏袒或忽視的地方,我們可能會潛意識地渴望取悅父母,以贏得我們認為自己應得的愛。無論我們多大,我們都渴望聽到他們說些什麼,讓我們覺得自己是他們的孩子。

有時候,事實恰恰相反。我們對父母之愛的看法,在我們人類的眼中是如此的重要,以至於我們甚至看不到上帝的愛。

也許我們的父母控制欲很強。在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自動地做一些我們認為可以「 維持和平」的事情。當我們這樣做時,我們是在無意識地尋求父母的情感和道德支持或認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應當反思誰是唯一真正永恆的父。

「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愛我勝過愛」原文作「 恨」) ;《路加福音》第14章26節

5. 對父母的怨恨

如果父母難以捉摸、令人恐懼或缺乏愛心,孩子們會找到保護自己心靈的方法。他們學會了不去信任別人,也不把太多的希望寄託在愛情上。這反過來又削弱了他們相信上帝或相信上帝愛他們的能力。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馬太福音》第15章4節

在悲痛中,我們可以大聲呼喊:「 為什麼我的父母這麼壞?」或者在內心發誓:「 我永遠不會像他們那樣!」「 我們按照他們不會做的事情來生活。他們是我們的基準,而不是上帝本身。

慢慢地,我們開始下意識地以同樣的眼光來看待上帝-我們用同樣的眼光來評判或鄙視我們的父母。我們相信撒旦的謊言,例如「 父神不是良善的,也不是可信任的」,「 他不與我同在」,「 他離棄了我」。許多人不知不覺地按照他們地上父母的樣子來塑造父神的形象,並且永遠不會離開那些褻瀆神的形象,直到他們奉耶穌的名悔改,才能看得更清楚。

耶和華開了瞎子的眼睛。耶和華扶起被壓下的人。耶和華喜愛義人。 《詩篇》第146章8節

6. 內在誓言

我們很少再三考慮,我們為什麼要做我們做的事情。許多我們內在誓言、思維模式和自我信念都是刻骨銘心的「 個人戒律」,它們自動地支配著我們的生活。因此,我們很難對聖父抱有孩子般的信仰。我們拒絕擁有另一個我們心中的主人-直到我們放棄我們的個人誡命,用上帝的真理來代替它們。

例如,我們可以宣布:「 我的心屬於父神,我將把它賜給他,使他得到安慰、醫治、復原和指引」,並放棄內在誓言:「 我要保護我的心」。或者我們可以說:「 我要完全依靠給我完美智慧、謙卑和力量的父神」,而不是說:「 我要永遠獨立。」參看,破除內在誓言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 《詩篇》第37章4-5節

7. 反抗的愛

沒有一個信徒願意被稱為魔鬼的孩子,但是聖經說,如果我們明知自己違背了天父的心意,卻繼續故意犯罪,我們就是這樣的人。聖經說,如果我們故意選擇犯性的罪或通姦,或繼續貪婪、嫉妒、辱罵、挑唆、偷竊、醉酒、殺人、欺騙或做男妓,我們將無法經歷上帝(哥林多前書6:9- 10,啟示錄22:15,加拉太書5:19-21)。

天父上帝不會審判那些通過悔改和拯救來尋求幫助戰勝罪的人,但祂會審判那些不這樣做的人。沒有一個「 魔鬼的孩子」能真正地愛或認識上帝,他們的真父。

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 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約翰一書》第3章10節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 《哥林多前書》第6章9-10節

8. 偶像崇拜,巫術和神秘學行為

當涉及到偶像崇拜、祖先崇拜、算命、靈媒、占星術、幸運符等神秘學行為時,上帝不會躲躲閃閃。祂告訴我們,我們當著祂的面辱罵他,我們的名字就成了祂的咒詛。許多亞洲家庭認為這種做法是一種生活方式。天父上帝有完全不同的觀點。祂認為這種行為令人厭惡,是對個人的侮辱。

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在園中獻祭,在壇(原文作「 磚」)上燒香。在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湯。你們必留下自己的名,為我選民指著賭咒。主耶和華必殺你們,另起別名稱呼他的僕人。 《以賽亞書》第65章3-4,15節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里,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示錄》第21章8節

偶像崇拜的一個危險影響是,它教導我們把父神看作另一個偶像,我們向他祈求好運和祝福,但我們與祂並沒有真正的關係。當我們以這樣的態度接近上帝的時候,我們已經阻止自己把上帝看作我們的天父。

9. 將我們的境遇等同於父神的品格

許多人都迷上了豐盛福音的信息,它傳播的錯誤信念是,因為上帝是好的,祂將使我們的生活變得有福和容易。本質上,我們把創造了所有行星的至高無上的父親貶為我們的僕人!我們不懼怕萬能的主,也不了解祂的神聖。

如果上帝的獨生子在世上忍受了巨大的苦難,我們也會。我們的天父允許我們經歷困難,以便我們學習如何茁壯成長,站立強壯,並在烈火中保持對祂的忠誠,就像耶穌一樣,因此,有一天,可以分享耶穌的榮耀和天上的產業。這是父愛的管教。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踪行。 《彼得前書》第2章21節

當失散多年的孩子與他們的親生父母團聚時,他們可能仍然會感到有點格格不入,需要重新學習他們的家庭方式。同樣,有一個完全恢復的過程,與父神的關係需要一些意向性和時間,但我們追求純潔和神聖,求上帝除去我們的邪惡的精神,情感和精神上的障礙,我們會發現我們的心再次軟化成孩子的狀態。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 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 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 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 神和好。 《哥林多後書》第5章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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