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葬禮/追思會
我們有時會發現自己處於尷尬位置,因被邀出席一個喪禮儀式,拜祭死者,拜假神,甚至邀請邪靈來引領死者到他們「安息之所」。我們甚至會被邀請向死者的照像、棺木、或紀念館鞠躬行禮。由於我們敬拜假神和為不再存在的人誦經,我們身體-聖靈的殿,就遭邪靈玷污,令聖靈憂傷。這裡有一個潔淨禱告,為參與異教徒的喪禮或追思會,求神潔浄我們身體和靈魂上的污穢。
(English > Funerals (pagan) | 简体中文 > 葬礼/追思会 )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歌林多後書》第7章1節
一個為潔淨異教喪禮儀式或追思會的禱告
「親愛的天父:
我承認我以為自己有義務去參加喪禮卻惹來祢的不悅,我這樣做不但使聖靈憂傷,也令我的身體和靈魂被玷污。今天,我來到祢的面前認罪求祢的饒恕,並請祢洗浄我,使我得清潔。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篇》第51篇4節
我認罪因我曾參與不敬虔的喪禮儀式,例如:(請列出如向棺木或骨灰罈鞠躬下拜,觸摸死者身體,作法術阻止亡魂返回陽間驚嚇在生者,施法術引導亡魂登仙境避免下地獄;召喚邪靈,神仙或聖人祝福死者,焚燒冥強給死者等等。)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第20章4-5節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歌林多後書》第6章15-17節
也有不敬虔的禱告形式(請舉例:如僧侶或法師誦經,召喚假神、聖人、邪靈求助,為死者贖罪等)。雖然我沒有親口祈禱但我是在場。因此請祢潔淨我,為我清除有關這種不敬虔的行為。
我還要認罪因我吃了祭祀過亡魂的祭品。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歌林多前書》第10章19-21節
我還要悔罪,因我曾對死者說話,並向他/她尋求安慰和智慧,這都是拜偶像的模式。我應該只對那獨一的靈,就是神的靈-聖靈說話。
有人對你們說:當求問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就是聲音綿蠻,言語微細的。你們便回答說: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神嗎?豈可為活人求問死人呢?《以賽亞書》第8章19節
我不再相信死人會變成鬼魂或會來幫助我們。
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傳道書》第9章5-6節
我悔罪因我曾羞辱祢。主啊,如果我捐贈給喪家的「帛金」被間接使用在喪禮上,而又收取他們的解穢「利是」作辟邪和護身符;對祢是一種羞辱,因為金錢是祢所賜的。祢才是我的供應者和保護者,我再不允許有什麼阻隔在我們中間。請祢饒恕我依從那些人為的和愚蠢的迷信。
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出埃及記》第34章14節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歌林多前書》第6章19-20節
奉耶穌的名,我斬斷所有不敬虔的魂結,包括:喪禮中的僧侶、法師、靈媒,還有殯儀館和墳地。
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第19章31節
聖靈啊,求祢教導我如何服侍那悲傷的家庭,在他們需要的時候祝福他們,無論是在情感,後勤,經濟之類。請指示我如何帶給他們實際和真摰的安慰,而無須參加那些異教徒的習俗和儀式。
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書》第1章27節
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歌林多後書》第1章3-4節
天父啊,感謝祢那無盡的恩典、忍耐和饒恕。
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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