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受到兄弟姐妹偏愛的影響

醫治 / 兄弟姊妹關係
父母和監護人通常會因為不同的原因特別的關注孩子的某些品質。即使他們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愛他們所有的孩子,他們潛意識的偏見也會顯現出來,並導致意想不到的結果。不幸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偏袒會在孩子中滋生攀比、負罪感和不安全感。無論是偏愛還是忽視,每個孩子都會學著去發展成為他們認為會滿足父母期望的角色。

(English > Everyone suffers in sibling favouritism | 简体中文 > 每个人都受到兄弟姐妹偏爱的影响)

 

作為孩子,我們都在一歲的時候開始感受到嫉妒。在我們根深蒂固的對愛和接受的渴望中,我們會注意到家裡哪個孩子得到了更多的讚美、關注、禮物、時間、金錢或善良。這種比較和評價自己的本能,在我們還是嬰兒的時候就開始了,它能深刻地影響我們今天如何看待自己。

偏愛的類型

有些偏愛比其他的更明顯。有時,偏袒只是一個觀點問題。這裡有一些例子。

1.重男輕女

因為兒子繼承了家族的姓氏,他們會因為性別而比女兒更受青睞。這種偏愛嚴重影響了家庭中女孩的自我價值。當男孩是孫輩中唯一的男性後代時,這種對比變得更加尖銳。

真理:神重視兒子和女兒,沒有區別。 | 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加拉太書》第3章28節

2.表現優異者

並非所有表現優異的人都是神童或明星運動員;他們可能只是在成年人看重的領域更精通,因此得到更多的讚揚,而讓其他孩子感到被忽視了。這可能會在兄弟姐妹之間引發挫折、嫉妒、憤怒和衝突。

即使表現出色的人可能得到更多的關注,他們會覺得其他兄弟姐妹過得「更輕鬆」,因此也更幸運。這背後隱藏著一種不言而喻的壓力,即為了取悅他人而不斷超越,否則就有可能被視為「失敗」。他們可能會發現自己在無休止地運行著,而忽略了「為什麼」。高績效的人最終可能會成為討好別人的人,他們努力去了解自己的本質和自己真正想做什麼。他們被歸入特定的刻板印象。

真理:我們所有的成就都來自神,是為了祂的榮耀,而不是我們自己的。 |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羅馬書》第11章36節

3.家庭中的「嬰兒」

養育方式隨著更多孩子的到來而變化。當父母們逐漸習慣了撫養家庭的挑戰時,他們往往會變得不那麼嚴格,不那麼焦慮,或許也不那麼苛求。從這些變化中受益的通常是弟弟妹妹。

例如,「家庭中的嬰兒」可能會做一些別人不允許做的事情,而他們年長的兄弟姐妹可能會被迫扮演偽父母的角色。這種責任可能導致壓抑的怨恨或挫折。

人們通常認為最小的孩子一定是最享有特權和最被寵壞的孩子,而沒有意識到他們也有自己的挑戰。他們會覺得自己總是達不到哥哥姐姐的水平,因為他們總是在「追趕」,或者由於年齡差異而被排除在團體活動之外。如果他們總是收到兄弟姐妹的舊衣服,他們可能會覺得自己是二流的。有時,他或她可能會感到壓力,要一直扮演「嬰兒」來維持他們小時候得到的愛,而掙扎在情感上的成熟。

真理:我們都被召離開以孩子為中心的追求,在基督裡成熟,像基督愛我們一樣愛我們的兄弟姐妹。 | 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哥林多前書》第13章11節

4.不同的性格或興趣

父母和孩子性格的不匹配會導致偏愛的感覺。內向的父母會傾向於花時間與安靜、順從的孩子在一起,而外向的父母自然會更喜歡與吵鬧、健談的孩子在一起。如果親生父母和監護人告訴一個孩子「表現得更像你的姐妹/兄弟」,這種偏袒的感覺就會惡化。這會影響孩子的自我價值感和自我形象。

父母也可能會努力的支持一個孩子的興趣比另一個孩子更多,並傾向於那些有相似興趣的孩子,比如音樂、閱讀、藝術、體育等。似乎存在偏袒,儘管這可能不是真的。被「忽視」的孩子會有被排斥的感覺。有些人為了適應這樣的情況會強迫自己做他們不喜歡的事情,因而他們會否認自己的慾望,壓制他們的個人興趣。

真理:我們可以讚美神以奇妙的方式創造了我們。即使別人不知道如何欣賞我們的品質,神會的。他親自把我們的DNA編織在一起創造出了好禮物。 | 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 《詩篇》第139篇13-14節

5.特殊需要

當一個有特殊需要的孩子進入一個家庭,他或她會佔用更多的注意力、時間和資源。身體健全的兄弟姐妹可能會覺得自己被遺棄了,只能自己照顧自己,並對生病或殘疾的兄弟姐妹產生嫉妒。與此同時,他們會因為沒有同樣的掙扎而感到內疚,或者因為缺乏特殊需要兒童所需要的耐心和同情。

真理:即使我們有時感到被忽視,神從來不會忘記我們。當我們全心投靠祂的時候,祂慈愛地護理我們的傷痛,使我們恢復健康。 | 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看哪,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你的牆垣常在我眼前。 《以賽亞書》第49章15-16節

6.外觀或身體特徵

兄弟姐妹可能會在外貌和身體特徵上受到偏愛。有些人可能被告知,他們沒有兄弟姐妹那麼高、那麼漂亮、那麼帥、那麼苗條、或者像兄弟姐妹一樣健壯-不知不覺地將他們的自我價值與他們的身體聯繫起來。

真理:神衡量一個人的心,而不是他或她 | 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第16章7節

7.出生的時間

一些兄弟姐妹可能會經歷一段富有的時光,而另一些則是在父母破產時出生的。這可能會引發對得到更多物質回報的兄弟姐妹的嫉妒或怨恨。

其次是老二,相對於老大(有一定的特權和責任)和最小的孩子(可能得到更多的關注),老二可能會覺得自己被忽視了。

真理:神給我們帶來好消息,因為我們出生的時代,我們感覺自己遭受了苦難。當我們的心完全歸向他的時候,祂會安慰我們,把我們從任何可見的不義中釋放出來。 |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以賽亞書》第61章1節

神竭盡全力來收養我們

神收養所有的信徒作他的兒女。根據收養法,這取消了我們的生父母對我們的合法父母權利。我們不要再稱呼地上的任何人為「父」,因為神自己成為我們的父。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以弗所書》第1章5-6節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第1章12節

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第23章9節

神費了很大的勁才收養了我們。祂不只是在收養機構完成一些文書工作或交費用,他用自己心愛的兒子的生命換取了我們。即使我們的父母和監護人忽視了我們,神也永遠不會。祂會想盡一切辦法得著我們。對於那些因兄弟姐妹偏愛而感到被忽視和被忽視的人來說,這個事實是一個巨大的安慰。

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 《詩篇》第27篇10節

耶穌為我們放棄了祂所喜愛的位置

耶穌離開他在天上的特權地位,以僕人的身份來到這個混亂、破碎的世界,和我們一起生活。雖然祂是完美的,受人喜愛的,祂沒有停留在此,反而為我們的罪付上懲罰。通過這樣做,祂也呼召我們對自己的家庭也有同樣的態度。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 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 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 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立比書》第2章5-9節

無論我們是否得到親生父母的寵愛,這都是在提醒我們,無論我們是否得到了優待,都要像神一樣謙卑地愛我們的家庭。我們蒙召要孝敬我們在世的父母。這是天父對我們的旨意。說到底,祂的恩惠遠比我們塵世父母的恩惠重要得多。

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馬可福音》第3章35節

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 《約翰一書》第4章19節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埃及記》第20章12節

了解因不受歡迎帶來的負面影響

那些覺得自己在家庭中不受寵愛的成年人,在成長過程中會感到某種程度的失望或遺憾。即使他們在身體上沒有被拋棄,他們仍然會在情感上感到脫節。在他們的內心中會有潛意識的問題和恐懼:

  1. 「為什麼我的親生父母和監護人仍然偏愛我的兄弟姐妹,即使我已經盡力討好他們了?」
  2. 「我應該做些別的事情,或者更努力一些嗎?」
  3. 「為什麼我的兄弟姐妹似乎總是過得比較輕鬆?」
  4. 「我有什麼問題嗎?」
  5. 「如果我的親生父母都不接受我,別人會接受我嗎?」

以下是一些可能因此而形成的潛意識模式。

1.不斷搜索驗證

「我怎樣才能掩蓋自己的缺點,讓別人喜歡我?」

強烈的避免拒絕的慾望會導致一種(過度)補償的模式,以打動或取悅他人。即使我們得到世俗的認可和讚揚,也不會感到真正的滿足,因為我們潛意識裡渴望直接從父母那裡聽到,而不是從「外人」那裡。但是,當我們的親生父母或監護人仍然沒有給我們想要的肯定時,我們就會變得灰心喪氣,甚至更加心碎。這樣的經歷會促使人們為了尋找愛情而濫交。與此同時,我們發現自己不斷地試圖平息一種深深的恐懼感;害怕失敗,害怕比較,害怕不夠好。

真理

一旦我們轉向耶穌作為我們的救主,我們就需要放棄尋求人類的認可,包括我們的生身父母或監護人。相反,我們應該尋求神的認可。他的認可是永恆的重要。人的認可在天堂裡不算數。因此,我們應當悔改無意中把我們的生身父母當作我們的偶像。我們可以為我們的父母感謝神,承認他們在有限的能力上盡了最大的努力,承認他們和我們一樣,也不完美。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加拉太書》第1章10節

2.受害者心態,永久的不滿

「不斷追求人們的認可是如此令人疲憊。生活太艱難了。」

當我們長期忍受偏愛時,我們的觀點就會變得悲觀。每一個輕率的舉動,即使是無意的,都會被放大。我們開始為自己感到難過,相信生活(和神)對我們不公平。我們把自己的「痛苦」和破碎歸咎於父母。

真理

我們的心若要痊癒,就必須回憶我們在家裡所忍受的一切「不義」,並向我們的父親口承認。聖經稱我們這樣做是「把我們的抱怨倒出來」和「把我們的憂慮投在祂身上」。讓我們直接向神發洩吧,祂會聽我們說完的。沒有必要在我們的精神中背負這些負擔。最好是把它們永遠賣掉。否則,它們會阻礙我們充分經歷聖靈。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馬太福音》第11章28節

(大衛在洞裡作的訓誨詩,乃是祈禱。)我發聲哀告耶和華,發聲懇求耶和華。我在他面前吐露我的苦情,陳說我的患難。我的靈在我裡面發昏的時候,你知道我的道路。在我行的路上,敵人為我暗設網羅。 《詩篇》第142篇1-3節

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 神,因為他顧念你們。 《彼得前書》第5章7節

我們甚至可能需要考慮請求神的寬恕,因為我們屈服於一種自我權利的靈,一種對人類愛的不虔誠的渴望,變得以愛為中心而不是以神為中心。當我們選擇跟隨神,我們會發現祂的靈總是帶給我們深刻的醫治、恢復和和平-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多。正是我們對人的、塵世的理想的執著,阻礙了神給予我們所有人的榮耀的、說不出的喜樂。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彼得前書》第1章8-9節

3.苦毒和判斷

「我的父母既沒用又愚蠢。他們不是個好父母。」

就像我們的生父母對我們表現出一些偏見一樣,我們也開始對他們產生偏見。我們的心中充滿了一長串的怨恨,我們譴責甚至詛咒它們。我們發現很難感激父母的努力,也很難注意到他們努力向我們表達愛,因為感覺「太少,太遲了」。 在潛意識裡,我們甚至可能評判神;「你為什麼給我這麼壞的父母?」我們不能享受神復興的大能計劃,因為我們現在被痛苦的靈魂所奴役。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以弗所書》第4章31-32節

因為我們在家裡已經習慣了不斷的比較和嫉妒,所以我們也把這種態度帶到了我們的其他關係中。我們開始注意到我們的其他親戚、老師、同事、老闆、配偶和姻親也無法完美地愛我們。我們會想,「他們不喜歡我」「他們也歧視我」,或者「他們太不公平了。」我們不是在我們的其他社區中代表耶穌完美的愛和恩典,而是成為嫉妒、流言蜚語和指責的來源。

真理

感謝神為我們預備的父母或監護人,這需要一定程度的情感和精神上的成熟,因為是祂使我們與他們相配。有時,神選擇我們是為了他們,意思是他希望我們給我們的家庭帶來治愈。作為嬰兒時,我們可能不明白這個真理,在我們渴望他們的祝福時,反而以審判和詛咒他們而結束。

既然我們已經成為神的兒女,向神承認我們所有的判斷,並原諒我們地上的父母和監護人的短視和缺點,這是至關重要的。這給了我們新的屬靈生命。不然,我們自己的罪也不能得赦免。為別人的缺點付出的代價太高了。我們被召去愛我們的敵人,為迫害我們的人祈禱。更何況我們的父母呢?

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饒恕」原文作「釋放」)。 《路加福音》第6章37節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馬太福音》第5章44-45節

請參閱《給我們帶來痛苦的「毒」父母

4.對兄弟姐妹的嫉妒、怨恨和仇恨

「為什麼他/她總是得到所有的關注?我也算。這太不公平了。 」

儘管我們真的很想要他們的愛,但在家裡的偏袒和競爭讓我們很難對我們的兄弟姐妹保持中立和客觀。在我們的內心,我們發現自己有未說出口的怨恨。我們開始鄙視他們,認為他們「懦弱、軟弱、以自我為中心或自以為是」,經常給他們起不友好的綽號。最糟糕的是,我們可能會陷入詛咒他們的誘惑,希望他們不幸,從而帶來「平等」。

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 神的台前。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 神面前說明。 《羅馬書》第14章10-13節

真理

聖經給了我們一個非常清楚的真理。如果我們已經對我們的兄弟姐妹進行了判斷和抱怨,神的話語叫我們悔改,這樣我們就可以先在與神的關係上得到糾正。畢竟,是祂給了我們兄弟姐妹。聖靈也會判我們有罪,讓我們道歉,並使我們的家庭和睦。這就是我們的真理;使我們所作的,不是基於我們生身的父母所作的,乃是因我們的父-就是為我們捨了耶穌的父神所作的。

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 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立比書》第2章14-15節

6.驕傲和野心

「我會證明你對我的看法是錯的。」

驕傲是一種防禦機制,往往是由於感覺反復受到傷害而形成的。我們決定脫離我們的親生父母,以「我們自己的方式」去尋找愛。 「為了報復,我們生出與之不同的野心,以否認他們的愛。我們堅持錯誤的信念,認為當我們真正取得了一些「偉大」的成就時,我們才會最終感到自由。

真理

任何時候,我們在天父完美意誌之外設定自己的目標,都有走向毀滅和自我毀滅的危險。這個世界會用各種形式的「財富」誘惑我們去追逐,比如世俗的頭銜、物質財富、令人興奮的經歷和聲望。我們會被越來越多的追逐所奴役。這樣的「財富」永遠無法填補我們內心的空虛。相反,神的話教導我們,敬虔加上知足本身就是巨大的財富。因此,讓我們從世俗的期望中解脫出來吧。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提摩太前書》第6章6-9節

7.情感上的脫節和內在

「我需要保護自己不受傷害和失望,我將關閉我的心。」

我們應對無休止的偏愛的一種方法是「死亡」我們的情緒,而沒有意識到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殺死」了我們的心。有時,我們甚至有自殺的想法。最終,我們變得麻木。我們感受到的少數情緒通常與冷漠或憤怒有關。

在抑制我們的情緒或慾望的過程中,我們也可以隨著時間的推移讓自己的聲音沉默下來。我們發現很難表達自己的感受或說出自己的想法,僅僅是因為我們教自己不要這樣做。

更糟糕的是,我們建立了一套不虔誠的自我信念,比如:

  • 「我只能依靠我自己(不是神)。」
  • 「我不能向任何人傾訴我的感受(甚至包括神),因為我自己的家人不欣賞或不接受我。」
  • 「我需要(用自己的力量)變得強大。」
  • 「我不能犯錯誤(讓我自己判斷什麼是好,什麼是壞)。」
  • 「我不會像我的父母一樣(因為我認為他們不好)。」
  • 「我要證明自己,這樣我的父母才會愛我(把我的注意力從享受神的愛上轉移開)。」

真理

當我們求神作我們的天父時,祂將祂的靈存於我們的心裡。要享受聖靈賜給我們的豐盛的新生命,我們首先要放棄一切不虔的自我信仰。我們需要求神把我們從自己的錯誤中解放出來,這樣我們就不再受自己的束縛。

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 神。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原文作「質」)。 《哥林多後書》第1章21-22節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翰福音》第10章10節

8.情緒觸點

「這讓我感到不舒服和不安,但我無法解釋為什麼。」

經歷偏愛的另一個結果是,我們會對某些觸發點變得高度敏感,這些觸發點會潛意識地提醒我們童年的「不公平」。很難接受建設性的反饋,因為這感覺太像我們在童年時經歷的拒絕和偏見。我們發現自己有時是防禦性的,有時是攻擊性的。

真理

強烈的情緒反應往往指向我們內心尚未解決的問題,而不是外在環境。基督信徒的目的是控制我們爆炸性的情緒,而不是被它們控制。當我們缺乏平和的自我控制時,審視我們的模式和觸發因素,並請求聖靈揭示隱藏的「痛苦的根源」,這是至關重要的。然後我們可以以耶穌的名向我們的天父禱告,承認他們的錯誤,這樣我們就可以被釋放。

你們應當畏懼,不可犯罪;在床上的時候,要心裡思想,並要肅靜。 (細拉)當獻上公義的祭,又當倚靠耶和華。 《詩篇》第4篇4-5節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 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 《希伯來書》第12章15節

9.不虔誠的自我信仰和抑鬱

「我就是不夠好。沒有人會愛我或接受我。我還是放棄希望吧。」

當人們無論做了什麼都感覺不到被愛時,他們就會開始感到惱怒。即使我們被深愛著,我們的感知和信仰已經變得如此扭曲,以至於我們的頭腦與現實隔絕。在這些軟弱的時候,撒旦會植入許多黑暗的思想,建議我們不妨放棄。只有當我們屈服於撒旦邪惡的謊言時,沮喪的靈魂才有資格「俘獲」我們。

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 《提摩太後書》第2章26節

真理

人類的大腦每天會產生5萬到8萬個想法,我們需要選擇哪些想法來思想。神的話告訴我們,我們需要思考任何純潔、真實和值得讚美的東西。

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腓立比書》第4章8節

了解對最受寵愛孩子的負面影響

家庭中最受寵愛的孩子也會受到傷害,儘管方式不同。如果孩子一直被抬高或溺愛,最喜歡的孩子可能會開始心懷恐懼,這可能會讓他或她在現實世界中感到失望。

  1. 「我怎樣才能維持我在家庭中最喜愛的人的地位?」
  2. 「我怎麼能保證別人也愛我呢-就像我的父母和監護人一樣?」
  3. 「我注意到其他人並不像他們那樣認可我。我有什麼問題嗎?」

以下是一些適用於最受歡迎的兄弟姐妹的模式。

1.扼殺獨立

「我的親生父母是唯一真正愛我的人。」

在家裡總是受到寵愛會使人對自己產生偏見。

在一個極端,我們開始相信我們的餘生應該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因為我們的父母似乎喜歡迎合我們的需求。我們認為這就是愛的真諦。生活對我們來說是「輕鬆」和舒適的,所以我們沒有「長大」的壓力。 在我們的同伴看來,我們可能是天真,自私,自滿。

在另一個極端,我們可能會對我們的家庭動態感到尷尬,當我們沒有「幫助」我們的兄弟姐妹獲得和我們一樣的地位時,我們會感到內疚。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的內疚感可能會驅使我們做一些我們認為可以證明父母偏袒的事情。

說到底,這些觀點都不能培養真正的情感或精神獨立於家庭。我們對生身父母心存感激,當他們不贊成我們的選擇時,我們會感到不安。我們仍然「受制於」他們。

真理

神不容許偏袒。事實上,神的話警告我們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在我們過去珍惜自己的「寵兒」地位的地方,讓我們放棄這種人為的「排名」,謙遜地愛別人,就像愛自己一樣。否則,我們就有陷入自我偶像崇拜的危險。唯一值得讚美和榮耀的是神,而不是我們。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若有一個人戴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雅各書》第2章1-4節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 《加拉太書》第6章3節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雅各書》第2章8-9節

2.尋求認同者和風險規避者

「我必須永遠被人尊重。」

由於我們是「特殊的孩子」,我們在潛意識裡總是希望成為關注的焦點,當事情不像我們預期的那樣發展時,我們可能會感到恐慌。如果任何新來者,比如嬰兒或姻親,威脅到我們的家庭活力,我們甚至會對我們的家庭產生防禦和領土意識。這種防禦心理也會滲透到我們的社交和工作生活中。我們總是渴望被愛,嫉妒任何比我們得到更多關注的人。

事實上,尋求認同的人對自己本質上是缺乏信心,因為他們太習慣於做讓別人滿意的事,而不是自己。我們發現很難對人說「不」,並積極避免衝突和對抗。最喜歡的人可能看起來在一起很好,但在內心,他們可能不是真的快樂。

真理

不停地尋求別人的認可是很累人的。我們被召來是要誇耀神和祂奇妙的行為,而不是誇耀我們的成就。我們的工作與神的相比是蒼白的。

但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 《哥林多後書》第10章17-18節

3.績效壓力

「我會證明我父母的偏愛是合理的。我必須做好每一件事。我不能讓他們失望或給他們帶來恥辱。」

一些有才華或表現出色的寵兒,可以生活在永不讓父母或監護人失望的無聲壓力下。當我們沒有達到別人設定的標準時,就會產生深深的自我懷疑、內疚和羞恥。在內心深處,我們的精神可能會感到崩潰、沉重,甚至沮喪。

真理

我們這些生活在跑步機上的人通常會感到精神上的疲憊,因為總有更大或更多的事情要去追逐-在神面前幾乎沒有時間安靜下來。這個世界提供的東西,在開始的時候可能會讓我們感到興奮,但它們會逐漸榨乾我們的快樂,剝奪我們精神上的自由。神的話警告我們不要做苦工,而要花時間與祂在一起。祂讓我們的靈魂得到真正的安息,讓我們在睡夢中得到甜蜜的安息。

你們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勞碌得來的飯,本是枉然;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 《詩篇》第127篇2節

請參閱《表現:佛教對基督信仰的潛移默化的影響

4.自負

「我沒有大家想的那麼好。我是個騙子。」

沒有人是永遠完美的。作為最受寵愛的人,我們隱藏或掩飾我們的失敗和不完美,希望我們能繼續「符合」我們在家庭中所受寵愛的地位。在內心深處,我們開始與羞愧和自我懷疑作鬥爭。

真理

只有耶穌是完美的。因此,我們可以讓自己擺脫困境,讓自己看起來總是擁有一切。事實上,神的話語鼓勵我們誇耀自己的弱點,這樣人們就能看到神的能力流過我們,並改變我們。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哥林多後書》第12章9節

偏袒會傷害一個家庭中所有的孩子。我們都是不完美的,有些偏見是不可避免的。展示公正需要很大的智慧和決心。讚美神,我們的天父會在我們請求祂的時候給我們所有需要的智慧。祂是完美的天父,永遠不會離棄我們。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 神,主就必賜給他。 《雅各書》第1章5節

對父母來說,這提醒他們,每一個孩子在神眼中都是寶貴的,因為神差祂的兒子為他們而死。作為神兒女的監護人,我們應當不偏不倚。偏袒會讓我們的孩子感到沮喪,並「激怒他們」。 讓我們不要引誘我們的孩子得罪神。他們需要父母的言詞和行動來消除他們未說出口的恐懼。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以弗所書》第6章4節

請參閱《見證:耶穌開始醫治律師的情感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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