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棄隱藏家庭祕密的羞恥
我們與家人有著共同的家庭傳統。從中我們獲得在社會中的地位。這也使我們承繼社會污名和恥辱。許多家庭寧可隱藏祕密。但通過譴責我們部分的家族史,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它也妨礙我們在神面前明白和承認家庭的罪孽,並蒙潔淨。
(English > Relinquishing the shame of family secrets | 简体中文 > 放弃隐藏家庭秘密的羞耻)
在聖經可以找到家庭的各種功能失調例子,甚至出現在最值得注意的家庭中。
- 暴行:底拿的兄弟把示劍一族男丁都殺了,並奪走他們的財物,因示劍強姦了他們的妹妹底拿。(《創世記》第34章)
- 破產:約伯一夜之間喪失所有的財產。(《約伯記》第1章13-22節)
- 背叛:雅各受母親教唆騙取父親給他哥哥以掃的祝福。(《創世記》第27章1-45節)
- 同謀:大衞王不僅(無意中)使女兒她瑪被姦的事發生,並且也沒有面對謀殺他兒子暗嫩的人作出什麼回應,或定另一兒子押沙龍的罪,因押沙龍殺了同父異母的兄弟暗嫩。(《撒母耳記下》第13章1-39)
- 沮喪:亞哈王苦惱和悶悶不樂,因拿伯拒絕他的提議購買他的葡萄園。(《列王記上第21章1-7節)
- 醉酒:挪亞因醉酒在帳棚內裸露身體。(《創世記》第9章20-21節)
- 婚外情:大衛王故意與拔示巴,有夫之婦,發生不道德性行為。(《撒母耳記下》第11章1-4節)
- 亂倫:羅得醉酒後和自己的兩個女兒生孩子。(《創世記》第19章30-35節)
- 嬰兒夭折:大衞王與拔示巴的第一個孩子死於出生後的第七日。(《撒母耳記下》第12章16-23節)
- 多妻:亞伯拉罕、雅各和大衞王擁有妻子和妃嬪,引致家庭競爭和災難。
- 家庭的謀殺:該隱因為嫉妒殺了弟弟亞伯。《創世記》第4章8節)
- 異教崇拜:所羅門王為許多他的妃嬪建異教廟宇。(《列王紀上》第11章6-8節)
- 奪權:押沙龍招聚百姓反抗他的父親大衛王,企圖奪取王位。(《撒母耳下第15章1節-18章8節)
- 被囚紀錄:約瑟被囚超過兩年。(《創世記》第39章19-23節)
- 妓女:喇合、勇敢的女人,幫助以色列探子逃離耶利哥城,她是一個妓女。她後來是波阿斯的母親,波阿斯在《路得記》中救了路得。(《馬太福音》第1章5節)
- 強姦:大衞王之子暗嫩,姦污了他同父異母的妹妹。(《撒母耳記下》第13章1-22節)
- 與姻親發生性關係:猶大與他經過偽裝的兒媳寡婦發生性關係。(《創世記》第38章)
- 自殺:預料會在戰鬥中失敗,掃羅王拔劍自殺。(《撒母耳記上》第31章4節
- 盜竊:拉結偷了她父親家中的神像,結果受到對盜竊者的咒詛。(《創世記》第31章19,32節)
- 販賣自己的親生兒女:羅得提供自己的兩個女兒給城中的惡人輪姦,以換取對他的兩個男客人的攻擊。(《創世記》第19章1-11節)
- 非婚生子女:大衛王與拔示巴通姦而生了一個孩子。(《撒母耳記下》第11章2-5節)
透過聖經的故事,我們看到家庭羞恥的事件及其後果,毫不掩飾地向後代複述,以作為警告不要為這些相同的事情而墮落。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歌林多前書》第10章6,11-13節
我們所犯的罪不會是個別事件。罪惡會破壞關係並影響家庭族系。我們的子孫會在未來收割其惡果。這裡有一些例子。大衛王稍後見證著不道德性行為在他的兒子們之間發生,反映出他對拔示巴的丈夫所做的事;性戀態、謀殺,掩飾和隱藏(《撒母耳下》第13章)。
所羅門王為他的妃嬪們建築異教神殿,帶來神對他國家的審判(《列王紀上上第11章1-13節)。因他們的亂倫,羅得從他女兒所得的兒子摩押和亞捫的氏族都拜偶像,變成以色列人的對敵(《創世記》第19章30-36節)。
在祂的恩典中,神刻意暴露所有這些羞恥的家庭事件,為的是要定義我們作主內的人,或「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阻止我們為祂發光。事實上,挪亞、亞伯拉罕、雅各、猶大、她瑪、喇合、大衞王,和拔示巴都被列入耶穌的家譜中。(《馬太福音》第1章1-17節,《路加福音》第3章23-38節。耶穌的祖先可能也犯上嚴重的罪行。但他們順服神,從悖逆中向神回轉。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書》第2章13節
掩飾家庭祕密的後果
雖然我們人類有焦慮的本性,傾向隱藏不好的事實,多於把它們公開。通常,我們如此做是為了維護家庭聲譽,或保障年輕一代免於接受醜陋的事實。有時,動機會變得更黑暗,當情感受創者,性和身體被親戚虐待,卻要被迫緘默。這使受害人一直落在持續的痛苦中,因被他們的家人傷害。無論用任何理由掩飾家庭的祕密,都將會帶來無意間和不良的後果。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題起來也是可恥的。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以弗所書》第5章11-17節
神的話告訴我們每一件隱瞞的事都將被顯露出來。祕密自有方法洩露,且通常具有毀滅性的後果。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路加福音》第8章17節
聖經也告訴我們若有遮掩他們罪過的,必不亨通,直至他們承認,並且離棄惡行。這對那些互相隱瞞真相的家庭確實如此。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言》第28章13節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細拉)《詩篇》第32篇5節
家庭祕密始終在那些意識到它們的人中,培養出一種集體說謊和揑造的文化。某些主題變成烙印,並招致某些親戚們過份反應,過份補償,或只管保持緘默。對一些人來說,要保守秘密的擔子可以感覺很沈重。一旦真相暴露,就會有羞恥感和罪疚感,並且通常會引致更多的否認和說謊。
神憎惡說謊的舌頭,虛假的見證,和要求保密的兩者。聖經警告我們那些仍然繼續欺騙的,必不會不被懲罰,並且將不被准許住在神的家裡。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箴言》第6章16-19節
作假見證的,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也必滅亡。《箴言》第19章9節
行詭詐的,必不得住在我家裡;說謊話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詩篇》第101篇7節
來自真相一直被隱瞞的家庭其中的成員,通常對他們目擊、聽到或感受到的事情進行猜測。這會使他們覺得被冷落、焦慮,和不值得。年輕孩子通常會意味著一股祕密的和錯誤假設湧現,以為或許是他們做了一些什麼壞事,招致這結果。隨著時間的推移,這會造成不安全感、恐懼、猜疑,甚至怨恨。一旦真相暴露,通常出現許多複雜的感受,來自深層的被出賣意識、不信任,並悲憤和同情。
祕密有它的方法影響和奴役所有涉及的家庭成員,並且永不能帶來真正的平安,即使這可能是有意圖。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歌林多前書》第6章12節
我們秘密背後的偶像崇拜
承認及公開個人和我們先祖們的惡行,隱瞞家庭的罪惡使我們不能在神面前謙卑。當我們隱藏家庭的過犯,我們得不到興旺,因為我們不能把破碎的心帶進祂的醫治和救贖。這奪取了我們邀請神的手在家庭施行醫治、和解,並在耶穌裡得興盛。
耶和華啊,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因我們得罪了你。求你為你名的緣故,不厭惡我們,不辱沒你榮耀的寶座。求你追念,不要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外邦人虛無的神中有能降雨的麼?天能自降甘霖麼?耶和華─我們的神啊,能如此的不是你麼?所以,我們仍要等候你,因為這一切都是你所造的。《耶利米書》第14章20-22節
聖經並沒有把神的子民的缺點和罪孽,用糖衣包裝隱藏起來。它們一一被暴露出來,因此我們可以看見神在他們的身上的救贖大功。使徒保羅自稱是「使徒中最小的一個」,因為他曾迫逼神的教會。他也是唯一的人這樣寫的:「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
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歌林多前書》第15章9節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歌林多後書》第12章9-10節
當我們保留著家庭的祕密,我們是允許羞恥之靈和恐懼奴役我們,而不是憑著謙卑自己尋求神的榮耀。我們高抬家庭的尊榮、聲譽和傳統,努力保護我們的自義。這是一種自我偶像崇拜模式。這也是為何世代咒詛一直一代代地流傳下去,因為我們不讓下一代承認我們家庭的罪孽,承認他們的罪行,並悔改。
請參閱:《破除遺傳的咒詛》
承認家族的罪孽
我們可以在人前隱藏秘密,但不能向神隱藏。
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詩篇》第90篇8節
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麼?《耶利米書》第23章24節
1.在敬畏神的人面前承認
神甚願從家庭羞恥中釋放我們。我們必須轉向耶穌,丟棄虛謊,說出真相。因此,讓我們尋找一些敬畏神的信徒,他們不會批判或譴責我們;而是會安慰我們,並且和我們一起禱告,以致我們能解除背負祕密的重擔。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以弗所書》第4章25節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各書》第5章16節
2.提防不完整的信息
當我們發現家庭祕密之初,我們要小心,提防不要過早下結論,或立刻批判我們的家庭成員,因為我們通常只聽到故事的一面。
3.為批判自己的家人悔改
我們都傾向對最親近的人嚴苛地批判。然而,我們斷不能因為批判或譴責我們的父母或祖先,而不承受到同樣的結果,因為我們是他們的後裔。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馬太福音》第15章4節
當我們回轉向神,我們必須放下批判並悔改,因為祂是那位為我們揀選地上的家庭,讓我們誕生在其中的那一位。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歌林多前書》第4章5節
4.為批判神而悔改
神沒有創造破碎的家庭。反而是世世代代的家庭因著跟隨撒但的方法,悖逆了神的旨意。這是他們家庭的祝福被偷竊,及家庭關係被撒但破壞的原因。魔鬼是個偷竊者。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第10章10節
由於我們的愚昧,我們也可以批判神,並懷疑祂的良善。若然如此,我們應該奉耶穌的名悔改。
5.饒恕他們
當我們的家庭成員出賣我們,及在另一方面得罪我們,我們會生氣。生氣並不是錯,只是在我們生氣時,要非常小心不要向他們犯罪。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第4章26-27節
我們應該以仁慈待我們的家庭成員,存柔和的心並饒恕他們得罪我們,因此神也饒恕我們的過犯。是他們首先得罪神,不是我們,祂自會追究他們的責任。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第4章32節
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可福音》第11章25節
6.移除世代的咒詛
世代咒詛起源於我們的祖先悖逆得罪神。我們會發覺人生似乎不太順暢。例如:有長期病患、生育困難、精神問題、衝突、財務困難、淫亂、虐待和其他根深蒂固的罪。感謝神,當我們向祂禱告,祂會潔淨我們家庭的罪和咒詛,並使我們與祂復和。
請參閱:《一個破除世代咒詛的禱告》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第34章7節
7.防止復發
若然那秘密涉及虐待或觸犯法律,我們要確保不會再發生;不然應該考慮把罪犯繩之於法。若我們成為家庭發生嚴重事件中的被動幫兇,神會追究我們的責任。讓我們做正確的事而不懼怕家中的成員。在家人面前我們是首先要對神忠誠。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書》第4章17節
與此同時,我們也須警惕,不要重蹈覆轍。雖然我們和他們分享相同的姓氏,或地上家族的血統,但不必要分擔他們的罪。我們現在屬於耶穌,並被接納到祂的家裡。
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彼得後書》第3章17節
8.尋求痛苦和情緒創傷的輔導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尋求被家庭造成的情緒和內在創傷的醫治是重要。借助敬畏神的輔導師,他對我們有聖靈的仁愛,憐憫、智慧和指引。神會取締我們的羞恥和不受尊重,以祂雙倍的喜樂歸與我們,當我們謙卑自己、承認,並一心尋求神。
你們必得加倍的好處,代替所受的羞辱;分中所得的喜樂,必代替所受的凌辱。在境內必得加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與你們(原文是他們)。《以賽亞書》第61章7節
見證
這是一個真實故事的敍述。
「我的家庭存著一個秘密使我很羞恥、恐懼和傷心,羞於向人啟齒已經幾十年。
自我出生不久,一位伯父強姦了我的母親。當我的父親報告警方,我的伯父家庭替他找到一個不在場證明,並賄賂負責案件的警官,因此我的伯父未被入罪。在殘酷的轉折中,他們反過來咒詛我們家庭是說謊和誹謗的,令家庭聲譽受損。他們甚至恐嚇要殺死我們,
因為當時我們居住在一個緊密的社區,我們的家庭不能逃避那些持續尖酸刻薄的咒詛、謊言和威脅。兩年後,我們決定遷居,期望完全切斷一切我們認識的人。我們要重頭開始新生活。我們嘗試忘掉過去,把它保密。
但這一系列事件對我的父母、他們的婚姻,和作子女的我們,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至於我,我從焦慮的氛圍中長大,感覺不易相信任何人。我的父母試圖保護我免受所有細節的影響,但我活在他們的痛苦和折磨中。最後,我培養出許多自我應對機制來處理它們。
在遷居之後,我找到一個敬虔信徒們的小社區,在那裡我感到自在地與他們分享我的家庭祕密。我告訴他們發生什麼事也會覺得更安全,因為他們不太可能面對面見到那些人。
當我承認自己家庭的祕密,並且把它領進光明之中,聖靈感動他們與我一起哀傷。我發現這痛苦被確認之後,非常令人放心和得安慰。我感覺到一種釋放。確實我獨自背負這個重擔已經很久很久。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第6章2節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馬書》第12章15節
這是我的醫治和復元階梯的第一步,從那些極度痛苦的歲月中。我開始承認所有家中的罪,及自己的痛苦和批判。
起初是頗為困難,要真正饒恕我的伯父家庭。
往年,我只能說出那些文字,但並不意味著它是從我心底說出來的。今回,我經歷過跟信徒主內的弟兄姊妹表達悲傷和憤怒,他們愛我和接納我,而不是把它推開,假裝我是沒事的。我感到一種新的自由,終於奉耶穌的名饒恕我的伯父和我的親戚們。
我以前不明白可以到神面前求安慰。我從未體會到我年老的父母他們是多麼痛苦。這是神給我一個新的啟示。感謝神,因祂引領我進入祂的醫治。我如今明白,若我繼續不認罪和悔改我對親戚們的批判,我同樣會在我的生命裡收到他們的惡果。
現在,我終於得到極大的平安和盼望。」
閱郵件推送,接收網站最新發布提醒,請點擊 此處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