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須放棄死亡願望
詞典將「死亡願望」定義為「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希望自己或他人死亡」。耶穌來到世上,為我們死,使我們通過祂戰勝死亡,活得豐富多彩。通過希望自己或他人死亡,我們是在嘲笑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作的犧牲-反而選擇站在撒旦一邊,牠只殺害和毀滅。
(English > Death wishes must be renounced | 简体中文 > 必须放弃死亡愿望)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第10章10節
希望死亡帶來審判
每一種禱告都是一種願望,而求死是我們對自己或他人說的最不虔誠的禱告之一。我們應該想到或說出生命的話語,而不是死亡的話語。
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 《箴言》第18章21節
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腓立比書》第4章8節
許多人幻想死亡,卻沒有意識到其後果。事實上,世界把死亡浪漫化了。表演和歌曲把它奉為治愈痛苦的終極方法。我們甚至可能將其視為一種犧牲或英雄行為。一些文化也在日常語言中使用死亡的詞語。廣東話使用這個詞如「死」作為表達式。笑到死,餓到死。英語中有這樣的短語:「我發誓,要不我死。」
這些微妙的影響,會讓我們想到死亡或者死的過程。例如,我們可以:
- 詛咒自己
- 「死比活好。」
- 「如果我從來沒出生過會更好。」
- 詛咒別人《見馬太福音》第5章22節
- 希望他人死亡或災難
- 被人詛咒或憎恨《見約翰一書》第3章15節
- 成為企圖墮胎的目標
- 成為別人憎恨或死亡的目標
- 希望永遠結束我們的痛苦
- 「神,請縮短我的生命。」
- 「我想早點見到耶穌。」
- 「生活太痛苦了,我寧願死。」
- 對死亡著迷
- 「死亡會是什麼樣子?」
- 「被謀殺會是什麼感覺?」
- 「誰會參加我的葬禮?」
- 「被謀殺是什麼感覺?」
- 企圖自殺
- 考慮或建議墮胎
- 折磨自己自殘
- 扮演死亡
- 睡在棺材或墓地裡
- 打扮成骷髏或死人的樣子
- 慶祝死亡
- 萬聖節
- 祖先崇拜
- 亡靈節,如鬼節、亡靈節(墨西哥)等。
- 願意去死來與死去的人結合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約翰一書》第3章15節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地」五字。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第5章22節
即使人們沒有立即死於死亡願望,其後果也總是某種形式的精神死亡,或者換句話說,是一種詛咒。神說,如果我們選擇祂為我們所決定的生活方式,我們就會得到豐盛的祝福。然而,如果我們反抗並選擇死亡,我們將面臨致命的後果。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申命記》第30章19節
「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申命記》第30章15節
死的慾望來自於對生命固有的慾望
1.聖經證據:當人們失去尊嚴或對正常生活失去希望時,他們就希望死亡
舊約中許多神的先知,如以利亞、摩西、約拿和耶利米,在對他們所處時代的罪惡感到絕望的時候,對死亡的想法進行了掙扎。 (注:對死亡的憐憫在耶穌降臨賜給我們新生命後就結束了。)
約伯是神最忠實的人之一,他在一天之內失去了他所有的子女、財產和財富。當這一切發生時,約伯堅忍地說:「我們從神手中只接受好事,不接受壞事嗎?」後來,撒旦打擊他,使他從頭到腳都生瘡。在自尊受挫的脆弱時刻,約伯詛咒了自己的出生。
此後,約伯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約伯記》第3章1節
然而,在他受苦的過程中,約伯拒絕咒罵神,也不毀謗別人。後來,神向約伯顯現,賜給他比以前多一倍的福,因為他始終忠實於神的誡命。雖然約伯可能不明白他所受苦難的目的,但約伯的個人故事多年來,一直是對數百萬基督徒強有力的安慰和鼓勵。
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苦境」原文作「擄掠」),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 《約伯記》第42章10,12節
2.科學證據:當人們失去尊嚴或對正常生活失去希望時,他們希望死亡
研究人員為人們的死亡願望創造了一個新詞。它被稱為WTHD,即「想要加速死亡」。美國國家醫學圖書館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只有當人們對有尊嚴的生活失去希望時,他們才會加速死亡。
在對絕症患者的採訪中,研究表明,當人們遭遇巨大的身體、心理或精神痛苦時,最終會選擇死亡為最後手段。從本質上說,WTHD是一種「呼救」,是在一切似乎無望重新掌控自己生活的一種方式。 WTHD通常是對一個人的:
- 希望活著,但不是這樣
- 對人生方向的失落感和控制感
- 情緒困擾
- 絕望
- 結束痛苦的願望
3.實際證據:當人們失去尊嚴或對正常生活失去希望時,他們就想死
這篇博文比較了少數信徒的經歷。苦難是非常個人化的,每個人對各種考驗的反應都不同。當他們的痛苦加劇時,他們通常會「在壓力下崩潰」。當他們對耶穌基督的盼望受到嚴峻的考驗時,懷疑和沮喪悄悄潛入。一般來說,這種情緒是,「神啊,你為什麼不除去這種痛苦?」要是我能早點死,然後上天堂就好了。 」
本網站曾經對25名基督徒進行過一次調查,詢問他們是否有以下想法。結果是:
- 「我還是離開為好。」71%
- 「我想知道我的葬禮會是什麼樣子。」42%
- 「我希望神早點帶我去天堂。」42%
- 「生是痛苦的,死是平靜的。」38%
- 「死比活好。」33%
- 「我想現在就死/已經死了。」33%
- 「我希望神能縮短我的生命。」21%
- 「我不想活到()歲以後。」21%
死亡的願望並不少見,它們使神的靈悲傷,神的靈就是生命的靈。作為神的兒女,我們需要堅忍地堅守我們在地上受苦的大賞賜的應許,這樣我們就能有意識地逃避想死的誘惑。
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羅馬書》第8章18節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哥林多前書》第10章13節
戰勝死亡願望在基督裡活得充實
感謝神,當我們悔改的時候,祂很樂意寬恕我們的死亡願望,甚至給我們與耶穌基督同為後嗣的特權。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 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羅馬書》第8章16-17節
1.悔改
首先,我們需要悔改,如果我們曾作自己生命的主,決定死總比神賜給我們的生活好,即便這樣的決定是我們在極端的壓力,或者像孩子一樣的天真的情況下做出的。神不是對我們的錯誤律法主義。撒旦是律法主義者,牠會抓住我們給牠的「正確」不放,通過我們不加思考的行為來毀滅我們,即使我們忘記曾經為自己許過這樣痛苦的願望。
另外,如果我們咒詛了別人,我們也應該悔改,這樣我們就不會像馬太福音》第5章22節所警告的那樣,被送到地獄的火裡。
通過悔改,我們把過去那些不小心產生的慾望釘在十字架上,這樣我們就不用再背負我們曾經許下的死亡願望所帶來的詛咒。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加拉太書》第5章24節
2.背棄我們與撒旦的盟約
接下來,我們需要聲明我們是屬於耶穌的,並且奉主耶穌的名打破與撒旦訂立的任何「死亡契約」。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羅馬書》第14章8節
3.把我們的生命完全交給耶穌
在我們違背了與撒旦所立的任何不虔誠的約之後,我們應該將自己的生命交給耶穌,並邀請祂來救贖我們,因為祂在我們出生前就為我們預備了行善的機會。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以弗所書》第2章10節
在痛苦和苦難的時候,我們可能會覺得神已經忘記了我們,拋棄了我們。痛苦常常使我們看不見真相。這對我們這些有柔軟和溫柔的心的人來說尤其如此。耶穌也經歷了極度的痛苦和苦難,祂的肉被鞭打撕開,赤身露體地掛在十字架上。祂選擇這樣受苦,以便祂能真正理解我們最大的痛苦,並深深地安慰我們。我們不需要想到死亡或自殺。相反,我們應該奔向神。祂是最接近破碎的人。祂承諾拯救我們。
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 《詩篇》第34章18節
4.努力把苦難變成讚美
最後,讓我們求神用我們的苦難來見證祂奇妙的救贖和醫治。神是信實的,仁慈的,慷慨的,值得我們最高的讚美。
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 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 《創世紀》第50章20節
你已將我的哀哭變為跳舞,將我的麻衣脫去,給我披上喜樂,《詩篇》第30章11節
請參閱見證:耶穌將一個銀行家從絕望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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