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姻親
在婚姻裏我們不單是跟配偶結合,也和我們的姻親們聯合。聖經宣示我們應以神的關係為首,其次是我們的婚姻,然後才引伸到家庭外圍的姻親們,次序不能顛倒。這就需要時間讓我們學習,先尊重神在我們的姻親父母之上,而又有智慧怎樣運用恩慈和愛心去化解我們之間的衝突和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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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第2章24節
一個為姻親關係的禱告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為我選擇的姻親父母,這本是祢的美意。
我後悔曾經屈服於家庭壓力,要把人際的關係放在我和祢的關係之上。其實在永恆的國度裡我和祢是父子/父女關係,祢是我們的天父。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馬太福音》第22章30節
神啊,祢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我願意選擇祢的,因祢會按著祢美好的旨意成就一切。有時候我會覺得衝突、挫折、苦澀、怨恨和憤怒,因此求祢使我的心能看清楚祢在我的大家庭中能做什麼,而不是他們對我做了什麼或期望我做什麼。我要把我的觀念和心思首先呈獻給我的主。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訓誨;尊榮以前,必有謙卑。《箴言》第15章33節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第55章8-9節
祢曾呼召我們做祢的和平使者,求祢幫助我能在家人面前表現出來。我希望我能服從祢的教導,治死我的不敬虔態度和屬肉體的傾向。求祢保守我不陷入那惡者所設的網羅,以至破壞我們家庭的和諧。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歌林多後書》第5章18-19節
同時,請指示我怎樣在我們的關係上劃出一條完善的界線。假如祢要我放棄一些東西去榮耀祢的名,我願意順服。天父,感謝你對那些堅持不懈的人的賞賜,即使他們付出了一定的代價。沒有什麼我失去的會比祢賞賜的更多更美善!
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希伯來書》第10章34-36節
我認罪悔改因我對姻親們說過批判和不敬虔的話。奉主耶穌的名,我驅走藏在我心中憤怒和驕傲的靈。
但願祢的聖靈,繼續塑造我,使我學會尊重大家庭中的姻親們,用主的忍耐,謙卑和恩慈對待他們,讓他們看見主耶穌活在我裡面;也願他們能透過我的態度、思想和行為看見世上的光。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第20章12節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第14章26節
我邀請聖靈來使我的靈魂甦醒,也請祢繼續用從上而來的愛和智慧充滿我。我祈求這些都是為榮耀祢。
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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