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為首的婚姻

醫治 / 婚姻關係
作為耶穌的跟隨者,我們蒙召要先愛神,其次是愛人如愛自己。婚姻可說也是這樣。愛和尊崇神總是佔首位。然而好些偶像會妨礙遵從這法則,包括我們的婚姻理想、我們的配偶、世代相傳的家庭模式、兒女、家庭財產,甚至我們的岳父母。

(English > Putting God first in marriage | 简体中文 > 以神为首的婚姻)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馬可福音》第12章30-31節

唯一永恆的婚姻

首先,讓我們留意婚姻和所有家庭關係,屬於重要,但只會在地上維持數十年之久。將來在天上是沒有婚姻這回事的。這意味著在天上再沒有配偶、父母、兒女,或祖傳的謫系。我們大家都平等,都要單獨向神交代。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馬太福音》第22章30節

為耶穌再回來統治世界的時候,整個普世信眾團體將會成為祂的新娘,在天上的婚宴之後與祂合而為一。我們將會永遠與祂結合在永恆盟誓的愛中。

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示錄》第19章7-8節

與耶穌結合的想法看似奇怪,但當我們察驗祂對我們熱情的愛、祂的信實、祂為我們的好,並且祂最終為我們的犧牲,我們就可以從中看到一幅完美配偶的形象。祂對我們負責任,甚至為我們做好婚禮日的準備。

少年人怎樣娶處女,你的眾民(民:原文是子)也要照樣娶你;新郎怎樣喜悅新婦,你的神也要照樣喜悅你。《以賽亞書》第62章5節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以弗所書》第5章25-27節

若我們,正如教會,是合資格成為耶穌基督的新娘,我們不能把其他人的議程高過神的旨意,不管他們多相愛。我們使祂憂傷因我們把受造的人高抬過於神。在神眼中,這是犯姦淫得罪祂,何況這些人跟祂相比是多不配和多不完美。

敬拜別神,觸動神的憤恨,行可憎惡的事,惹了他的怒氣。《申命記》第32章16節

以色列家,你們向我行詭詐,真像妻子行詭詐離開他丈夫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第3章20節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原文是淫婦)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麼?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麼?《雅各書》第4章4-5節

我們的家庭成員沒有一個曾為我們死。這是為何耶穌呼召對祂的奉獻比對我們的配偶、孩子、父母,甚至我們自己更重要—相比之下,我們看來好像憎恨每個人。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第14章26-27節

請參閱:
潔淨自己符合天堂資格
關於進天堂資格的一些困惑

取消參加天上婚宴的資格

我們透過生理、社會,和情感的聯繫,與我們的配偶和家庭結連在一起。

因此,很容易讓我們被說服跟隨他們的方式和習慣。這種說法引誘我們放棄首先對神的忠誠,而轉向把我們的配偶成為我們心中真正的「統治者」或「神」,即我們的偶像。

在耶穌再臨之前,這是一種嚴重的罪行。根據神當時的律法,我們要把我們的家庭成員立刻治死。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第13章6,8-10節

今天,我們透過耶穌寶血的買贖,已經在神的恩典之下。祂推遲祂的審判,因此我們可以奉耶穌的名悔改,與祂的關係放在首位;然後,在祂再臨時,祂會宣佈誰對祂忠誠的可以作祂的新娘,而那些不忠誠的會被定罪。

耶穌決定誰有資格成為祂的新娘-十個童女的比喻。有十個處女都將嫁給他們未來的丈夫,但其中五個被拒之門外,無法參加與他的婚宴。為什麼,請參閱《潔淨自己符合天堂資格》。

每一個關係都是建立在承諾、時間、情感和愛。只注目在我們地上的關係,這將會是一個錯誤,而忽略我們那永恆的。我們必須對耶穌持守忠誠直到末了。否則,我們可能會聽到耶穌說:「我不認識你」,正如祂對那五個遲來的童女。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希伯來書》第3章14節

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2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阿,主阿,給我們開門!12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馬太福音》第25章1-2,10-11節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我所親愛的弟兄阿,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歌林多前書》第9章25-27節,10章14節

我們作為丈夫或妻子的角色身份

放神在首位,表示夫妻應順從神對婚姻的指示。這是一個在男人和女人之間不可破壞的承諾,合為一體,彼此持守所作出的承諾。婚姻並非單單聯繫在肉體的親密,卻是互相在感情上的忠誠。我們被訓令不可放棄自己的配偶、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一起走過每一個景況,正如神所展示給我們的愛。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第19章4-6節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希伯來書》第13章4節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歌林多前書》第13章7節

神的話鈎畫出丈夫和妻子的角色如下:

1.丈夫的角色

《提摩太前書》第3章4-8節描寫一位模範丈夫和父親,他要做好下面的角色: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地使兒女順服)。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提摩太前書》第3章2-4,7節

  • 活出他在家中作屬靈領袖的角色|《歌林多前書》第11章3節:「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 敬重妻子如同一起領受新生命的恩賜|《彼得前書》第3章7節:「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識)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 只有一個妻子並待她忠誠|《提摩太前書》第3章12節:「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 愛她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以弗所書》第5章28節:「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 與他的父母分離,包括生理和情感上;並與他的妻子在身份、情感和性親密方面合為「一體」。|《以弗所書》第5章31節:「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 關心他妻子的生理、情緒、精神、社交和靈性健康|《以所書》第5章29節:「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 敬重他的妻,處處為她著想|《彼得前書》第3章7節:「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識)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 對妻子溫柔而不苦待她|《歌羅西書》第3章19節:「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
  • 供應家人所需|《提摩太前書》第5章8節:「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 不會撒回對妻子的性親密|《歌林多前書》第7章3-5節:「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 尊重神,不會讓妻子遭受不正常的性行為對待|《希伯來書》第13章4節:「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 主動負起帶領他的兒子們跟隨神的責任,而不是假手於人|《以弗所書》第6章4節:「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2.妻子的角色

《箴言》第31章10-30節描述一位模範妻子和母親的角色如下: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他的價值遠勝過珍珠。他丈夫心裡倚靠他,必不缺少利益.;能力和威儀是他的衣服;他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他開口就發智慧;他舌上有仁慈的法則。他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箴言》第31章10-11,25-27,30節

  • 尊敬神為首,並為她的丈夫益處著想,不要傷害|《箴言》第31章10-12,30節:「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他的價值遠勝過珍珠。他丈夫心裡倚靠他,必不缺少利益.;他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 順服她的丈夫|《以弗所書》第5章22-24節:「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 敬重和榮譽她的丈夫|《以弗所書》第5章33節:「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
  • 以敬虔的行為贏得丈夫的欽佩|《彼得前書》第3章1-2節:「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 以長久的溫柔和安靜的心為裝飾,取代外表的華麗打扮|《彼得前書》第3章3-4節:「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
  • 行善、不害怕任何恐嚇|《彼得前書》第3章5-6節:「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
  • 智慧建立家室|《箴言》第14章1節:「智慧婦人建立家室;愚妄婦人親手拆毀。」
  • 頭腦清醒和端莊,不是說讒者貶低她的丈夫、兒女、親戚或岳父母|〈提摩太前書》第3章11節:「女執事(原文是女人)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
  • 不可虧負丈夫親密的性行為|《歌林多前書》第7章3-5節:「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請參閲:《神在婚姻、離婚和再婚的旨意

避免婚姻裡的偶像

神是地上每個家庭最終的審判者。我們終有一天都要向他交代-甚至連魯莽的話也要句句供出來。

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或作:全)家,都是從他得名。)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以弗所書》第3章14-19節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馬太福音》第12章36節

神是愛,卻又是公正和神聖。因此,祂不容許任何批判、饒舌、譴責、虐待、傷害、操控,或誤導他人。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將會肯定每個人要接受審判,特別是來自破碎家庭的。神會根據我們是否服從祂的誡命愛人如己來審判我們。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他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申命記》第10章17-18節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第13章34-35節

請參閱:
關於婚姻的6個重要教訓
溝通保持婚姻甜蜜
促進婚姻中的夥伴合作

當我們服從神的話語,對祂堅守忠誠,我們的家人也能蒙福千代。祂必愛我們、賜福給我們,並且繁衍我們的後代。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施慈愛。他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申命記》第7章9-13節

若我們把私慾和理想高置過於跟隨神的誡命,我們就會栽倒在滅亡之路上-不單單影響我們,連我們的孩子和後代也不能倖免。因此,要重新根據神的話,來校準我們對婚姻的想法至關重要。若我們服從祂,祂將主持我們的婚姻,並引導我們進入世代的祝福。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譯: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第4章23節

1.我們對理想婚姻的想法
「我想我的婚姻能實現某種方式(按照我的偏愛)。」 真理:這些想法把過度的壓力加於我們的配偶,並且帶給我們失望。沒有兩個人會有相同的婚姻理想。我們中的任何一個都不會有對美滿婚姻的全部智慧、理解,和知識。我們可以感恩,聖靈是美滿婚姻的顧問。當我們一起向祂求智慧,祂會引導我們。

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以賽亞書》第11章2節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雅各書》第1章5節

「我要用我的方式照顧我的家人。」 真理:我們都從原生家庭中學到許多美好的東西,可能想提供給我們的婚姻。然而沒有兩個配偶,家庭單位,或環境完全相同。最明智的做法是跟隨神的原則和智慧,是經得起考驗,而不是人類的想法,這些想法往往是間接的和有限的。。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第55章8-9節

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箴言》第19章21節

「凡是這個家裡的人都要聽我的。」 真理:這個宣告讓我們成為「神」、家庭中的偶像。我們的配偶和家人只會覺得被操控和壓迫,而不是愛。沒有人類可以洞悉一切,和比神更高。相反,我們應該鼓勵每個人跟隨祂。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以弗所書》第5章1-2節

2.我們對理想配偶的想法
「為何他/她不能表現得更像我?」 真理:我們感覺在許多事上有共同的聯繫,因此我們自然地渴想我們可以分享喜好和看法。神創造我們不是同一樣肢體,而是有不同的部分。若企圖塑造任何人成為更像自己,等於拜偶像,把自己變成那偶像。相反,讓我們尊崇那被神所造的我們,包括我們個別的力量和軟弱,並確認我們每一個都是祂國度裡的一分子。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若全身是眼,從那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那裡聞味呢?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歌林多前書》第12章12,14,17-18節

「為何他/她不能表現得更像我的爸爸/媽媽?」 真理:作為孩子,我們都傾向仰慕父母,尤其是他們有好的榜樣。然而,即使人類最好的榜樣也不能取代耶穌。只有耶穌能展示祂的大愛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我們要提防免得偶像化我們的父母。耶穌曾警告這會使我們失去資格配不上祂。

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福音》第15章13節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第10章37節

「為何他/她不像我所看到的其他丈夫/妻子?」 真理:我們可以向其他配偶學習,但必須同時間小心不要犯上嫉妒而得罪神。十誡中吩咐我們不可貪戀別人的配偶。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記》第20章17節

「妻子必須服從她的丈夫」 真理:《以弗所書》第5章22節,經常被斷章取義地引用來表示在婚姻中,只有妻子們是應該服從她們的配偶。《以弗所書》第5章21節也說:「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雖然夫妻的角色各有不同,但順從、尊重,和愛是相互的。妻子不可以盲目地偶像化她們的丈夫,因而犧牲自己與神的關係為代價。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以弗所書》第5章21-24節

「我必須討我的配偶歡心。」 真理:這種渴求會導致我們追求自己的快樂,多於尋求討神的喜悅。帶著這種信念,我們將會無意中,在我們的信念和情感上「禁聲」,我們失去發聲的權利(和身份),難以說出何為正義,並不能糾正配偶的罪。如此,我們犯罪敵擋神,並同時犯罪敵擋我們的配偶,因我們不能愛他們像愛自己一樣。我們也要愛自己。我們要處於平等的地位。

我願你們無所罣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主喜悅。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罣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歌林多前書》第7章32-35節

3.我們養育子女的想法
「我必須竭盡所能保證給我的子女在人生起點上最佳的條件。」 真理:我們活在一個競爭、物質的世界,建立在世界的(不可愛)「適者生存」教義上。這會灌輸子女對將來的焦慮,企圖推動他們向世界的標準作出表現。這總會是苦惱和不鼓勵我們的子女,導致他們成年後的情緒問題。對子女們最佳的投資,是能夠使子女們在神的話語上有所學習,並聆聽他們內心的渴求。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歌羅西書》第3章21節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第6章6-7節

「我的子女不能讓我丟臉。」 真理:可悲,懷著內在誓言的父母,將會在不經意間把他們的後代變成一個「設計項目」去滿足他們的欲求。加上,我們對「失面子」的恐懼或羞恥,也總會成為子女的羞恥。當父母養育子女為家庭的榮譽,子女將自然地感到不被愛,而妨礙他們情感的蓬勃發展。作為信徒,我們最高的目標,是讓我們的子女一天一天地改變成為基督的樣式。

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心裡謙遜的,必得尊榮。《箴言》第29章23節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馬書》8章29節

「我不會重蹈父母養育我的錯誤覆轍。」 真理:養育子女可以觸發我們對童年時的不安,和痛苦感受,特別是從父母而來的創傷。我們或許立下誓言永不學像父親或母親,並不知道這會蒙蔽自己的罪和自義,是一種偶像模式。不想成為像我們父母,並不能把我們變成更像耶穌。事實上,我們反而把子女變成我們的「反偶像」,使他們成為我們新家庭的基準。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馬太福音》第7章1-2節

請參閱:《我們無意地崇拜父母的4種方式

4.我們對理想的家或家庭的個人想法
「我要讓家人擁有一個毫無匱乏,最好的家。」 透過社會的影響,一個完美家庭要擁有一切「必備」物品,像其他家庭一般。結果,我們看見一個物質豐富的家庭可能是靈性貧乏的。耶穌親自警告我們豐盛的生命並不在乎家道豐富,是在乎與神建立充滿祂的愛、盼望、平安和喜樂的正確關係,這些東西來自聖靈,是金錢不能買的。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馬可福音》第8章36節

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加福音》第12章15節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一書》第2章15-17節

「我必須為家庭的需要儲備金錢。」 信徒們被召是要供應我們親戚和家庭成員所需。同時,我們不應該忽視「神的家」。它是個協助建立神的國度和門徒在地上,若我們看見有需要的信徒,不可佯作看不見。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第5章8節

我指望快到你那裡去,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書》第3章14-15節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第28章18-20節

「我的配偶必須尊重和聽取我的父母/岳父母的渴求或建議。」 在亞洲國家,有著強烈的家庭傳統觀念,一對已婚伴侶可能仍要回應他們的父母。這並不是神對我們的旨意。我們是要尊重父母,但不是要求要服從他們。一旦我們已婚,我們就與父母分離,生理上和情感上,並把我們獻給神、配偶和子女。這樣就可以避免許多、不必要的家庭糾紛。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第2章24節

請參閱:《孝順(孝)基於儒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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